关于做好2020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工作的通知
南湖区、秀洲区文化和旅游局,各县(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市级有关单位,局属各单位:
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市文化广电旅游局2020年度主管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条件
(一)艺术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价,按《浙江省艺术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浙人社发〔2018〕11号)执行。
(二)美术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价,按《浙江省美术专业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浙人社发〔2017〕6号)执行。
(三)群众文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价,中级按《浙江省群众文化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价条件(试行)》(浙人社发〔2015〕70号)执行,其中,取消计算机作为职称申报的必备条件;高级按《浙江省群众文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浙人社发〔2018〕13号)执行。
(四)图书资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价,中级按《浙江省图书资料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价条件》(浙人社发〔2015〕156号)执行,其中,取消外语和计算机作为职称申报的必备条件;高级按《浙江省图书资料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浙人社发〔2018〕14号)执行。
(五)文物博物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中级按《浙江省文物博物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价条件(试行)》(浙人社发〔2015〕157号)执行,其中,取消计算机作为职称申报的必备条件;高级按《浙江省文物博物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浙人社发〔2018〕12号)执行。
(六)群众文化、图书资料、文物博物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工作,包含“量化赋分评价”环节,申报人员需按《量化评价赋分表》(附件1)进行自评打分,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自评分需达到50分以上,正高级自评分需达到70分以上方可申报。
(七)艺术、群众文化、图书资料、文物博物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工作,实施优秀人才绿色通道申报制度,凡符合相关专业直接申报条件的申报人员,可以直接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
二、时间安排
2020年度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工作分批安排在2020年9月—12月进行。申报人员应在受理截止时间前完成申报工作,具体受理截止时间见《2020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受理时间安排表》(附件2)。
三、申报程序和形式
2020年起,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主管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实行网上申报。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员登录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s://zcps.rlsbt.zj.gov.cn),搜索相应的评审计划,进行个人申报。待申报信息审核通过后,请及时通过系统缴纳评审费用,并通过系统打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高级一式四份、中级一式三份),经用人单位盖章后,提交至主管部门。
(二)单位审核。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登录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s://zcps.rlsbt.zj.gov.cn),负责对申报人员业绩档案信息和职称申报信息进行审核。申报人所在单位应将申报人员基本情况和业绩材料在本单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三)职称申报受理点、评委会审核推荐或审定。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对应的申报受理点、市级有关评委会,登录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s://zcps.rlsbt.zj.gov.cn/028/login.jsp)根据权限进行材料接收、审核和推荐工作。
个人申报和单位审核相关操作前,请先认真学习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首页的“个人用户操作手册”或“用人单位操作手册”,并在平台“帮助中心”页面观看系统操作视频。
四、其他事项
(一)关于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应做到齐全、真实、准确、规范,并按要求及时以扫描件或照片形式上传平台。
(二)关于推荐程序。艺术、群众文化、图书资料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实施考评结合,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不需下一级评审委员会推荐;其他专业仍需下一级评审委员会推荐。申报中级、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均无需下一级评审委员会推荐。
(三)关于评聘结合。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所在单位应在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内有相应空缺岗位,否则不得申报。事业单位应根据核定岗位结构比例内的空缺岗位数和工作需要,公布年度拟聘岗位数及岗位任职条件。申报人员根据评价标准和具体岗位任职条件,向单位申报竞聘,并作出竞聘履职承诺。事业单位要结合申报人员任现职来的年度考核情况和业绩条件,组织竞聘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和履职承诺,经集体研究,由单位择优推荐参加申报评价。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申报时需提交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人事(职改)部门审核盖章的《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附件3)。
(四)关于社会人员申报。市内其他各类文化和旅游企业单位及社会组织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符合申报条件的,可按属地原则,参加相应任职资格评价。
(五)关于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情况,作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的必备条件,按《浙江省文化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细则》(浙文人〔2018〕19号)和《关于开展2020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考核工作的通知》(嘉人社〔2020〕13号)有关规定执行。
(六)关于论文鉴定。群众文化、图书资料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需提交1篇(部)代表性论文或论著,文物博物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需提交2篇(部)以上(申报副研究馆员提交2篇,申报研究馆员提交3篇)代表性论文或论著,由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专家实施鉴定,鉴定结果作为评审依据之一。以上材料需复印件一式两套(需复印出登载刊物或著作封面、刊号或书号、目录、全文,并注明申报人姓名和单位),经申报人所在单位核对验证后加盖单位印章,提交至主管部门。
五、咨询受理联系方式: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人事处,0573-83686350
附件:1.群众文化、图书资料、文物博物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量化评价赋分表》
2. 2020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受理时间安排表
3. 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
嘉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0年8月28日
附件1
浙江省群众文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评价量化赋分表
评价指标 | 最高分值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四级 指标 | 计分 方式 | 计分说明 | 证明材料页码 | 自评分 | 审核分 | 专家评分 |
一、职业道德 | 10分 | 荣誉 称号 (5分) | 省(部)级 | 5 | 获劳动模范、工作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道德楷模等荣誉。 取最高分值1次。 | ||||||
市(厅)级 | 3 | ||||||||||
县(处)级 | 1 | ||||||||||
年度 考核 (5分) | 1n | 任职期间年度考核优秀的,每次计1分,最高5分。 | |||||||||
二、专业技术基础 | 15分 | 学历、学位 (4分) | 博士研究生(博士学位) | 4 | 按最高学历和学位计分。 | ||||||
硕士研究生(硕士学位) | 2 | ||||||||||
继续 教育 (3分) | 近5年参加继续教育情况 | 0.5n | 近5年继续教育每年超过90学时的,每10个学时得0.5分,最高3分。 | ||||||||
资历 (8分) | 从事群众文化专业工作年限 | 0.2n | 每年0.2分,最高4分(从事其它专业工作年份不计)。 | ||||||||
聘任现职年限 | 0.5n | 每年0.5分,最高4分。 | |||||||||
三、工作能力和业绩 | 30分 | 组织群众文化活动 (20分) | 策划、组织省(部)级以上群众文化活动 | 大型 | 主持 | 20n | n为次数,取最高分值累加不超过3次,最高分20分。 | ||||
主要 参与 | 10n | ||||||||||
一般 | 主持 | 8n | |||||||||
策划、组织市(厅)级群众文化活动 | 大型 | 主持 | 8n | ||||||||
主要参与 | 4n | ||||||||||
一般 | 主持 | 4n | |||||||||
策划、组织县(处)级群众文化活动 | 大型 | 主持 | 4n | ||||||||
主要 参与 | 2n | ||||||||||
一般 | 主持 | 2n | |||||||||
策划、组织乡(科)级群众文化活动 | 大型 | 主持 | 2n | ||||||||
在各类培训班上授课 (10分) | 市(厅)级 以上 | 5n | 1.n为次数,取最高分值累计不超过3次,最高10分。2.授课时间不少于2课时,不足2课时按60%计分。3.培训级别按主办单位级别确定。 | ||||||||
县(处)级 | 2n | ||||||||||
乡(科)级 | 1n | ||||||||||
四、学术成果 | 20分 | 专业 论文 (10分) | 专业论文在期刊上发表 (6分) | 核心 期刊 | 6n | n为篇数,取最高分值累计不超过3次,最高6分。 | |||||
国家级公开刊 | 2n | ||||||||||
省级 公开刊 | 1.5n | ||||||||||
省级内刊、论文集 | 1n | ||||||||||
代表性论文评审 (4分) | 优秀 | 4 | 申报者指定1篇代表性论文,由专家肓评确定等次。 | ||||||||
良好 | 2 | ||||||||||
一般 | 0 | ||||||||||
专业著作 出版 (4分) | 专业理论、专业工作指导性著作出版 | 4n | 1.n为部数。2.取最高分值2次,最高4分。3.排名为第二的,按40%计分。 | ||||||||
编纂专业理论、专业工作知识性、指导性文集出版 | 主编或执行主编 | 2n | |||||||||
副主编或执行副主编 | 1n | ||||||||||
课题研究 (6分) | 主持完成省(部)级课题研究 | 6n | 1.n为完成的课题数。2.取最高分值项2次,最高分6分。3.课题负责人、第一执笔人按100%计,排名第二的按40%计,排名第三的按20%计。 | ||||||||
主持完成市(厅)级课题研究 | 3n | ||||||||||
主持完成县(处)级课题研究 | 1n | ||||||||||
五、专业成果 | 25分 | 文艺作品、科普作品发表 (5分) | 个人作品集出版 | 5n | 1.n为件(次)数。2.取最高分值项3次,最高分5分。3.一次成组发表4件以上作品按2件(次)计分。 | ||||||
在国家级公开刊发表 | 2n | ||||||||||
在省级公开刊发表 | 1n | ||||||||||
业务成果获奖(文艺作品、科普作品、论文及文艺表演、专业技能比赛等)(20分) | 省(部)级以上 | 20n | 1.n为次数。2.取最高分值项3次,最高分20分。3.创作者限3人计分,排名第一的全额计分,第二、三的按40%计分。4.奖证所列辅导者限3人计分,排名第一的按相应作品得分的60%计分,排名第二、三的按相应作品得分的30%计分。5.主持撰写非遗申报文本列入国家级以上名录参照市(厅)级第一等次标准计分,列入省级名录参照第二等次计分,列入市级名录参照第三等次计分。6.国家级入展参照省(部)级奖项计分,省(部)级入展参照省(部)级入展参照市(厅)级第一等次标准计分。 | ||||||||
市(厅)级 | 第一 等次 | 8n | |||||||||
第二 等次 | 5n | ||||||||||
第三 等次 | 2n | ||||||||||
县(处)级 | 第一 等次 | 2n |
浙江省图书资料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评价量化赋分表
指标 |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最高 分值 | 计分方式 | 备注 | 证明材料页码 | 自评分 | 审核分 | 专家评分 |
职业 道德 (10分) | 荣誉称号 (5分) | 省部级 | 5 | 5 | 获劳动模范、工作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道德楷模等荣誉。 取最高分值1次。 | |||||
市厅级 | 3 | |||||||||
县处级 | 1 | |||||||||
年度考核 (5分) | 优秀等次 | 5 | 1n | n为年度考核优秀次数。 | ||||||
专业技术基础 (20分) | 学历 (6分) | 博士研究生(博士学位) | 6 | 按最高学历和学位计分。 | ||||||
硕士研究生(硕士学位) | 4 | |||||||||
专业资历 (14分) | 专业工作 年限 | 6 | 0.25n | 从事其它专业工作年份不计。 n为年份。 | ||||||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年限 | 5 | 0.5n | 1.申报副高按聘中级年限计算。 2.申报正高按聘副研究馆员年限计算。 n为年份。 | |||||||
继续教育 | 3 | 0.5n | 近5年继续教育每年超过90学时的部分,每10个学时得0.5分。 n为10个学时。 | |||||||
工作 能力 (15分) | 业务获奖 (8分) | 省部级以上奖项 | 8 | 8n | 1.获奖证书上排名第一者按100%计分,第二者按50%计分,第三者按25%计分。 2.须提供获奖原始文件。 3.中国图书馆学会奖项参照市(厅)级奖项计分。 4.浙江省图书馆学会奖项参照县(处)级奖项计分。 n为获奖项数。 | |||||
市厅级奖项 | 最高 等次 | 4n | ||||||||
第二 等次 | 3n | |||||||||
第三 等次 | 2n | |||||||||
县处级奖项 | 最高 等次 | 2n | ||||||||
人才工程 (7分) | 省部级以上 | 7 | 7n | n为获人才工程称号次数。 | ||||||
市厅级 | 4n | |||||||||
县处级 | 2n | |||||||||
工作 实绩 (25分) | 主持完成业务项目、服务案例 (5分) | 5 | 1n | 业务项目须提供项目计划、项目完成总结、项目完成后单位的认定或考核、评估材料;服务案例须提交完整案例的编写文档、效果反馈或参与行业交流、出版等材料。 n为项数。 | ||||||
主持起草图书馆事业发展规划、标准、规范 (5分) | 省域性规划、标准 | 5 | 5n | 1.规划、标准、规范以正式文件为准。 2.主要参与人员(限3人)按30%计分。 n为项数。 | ||||||
市域性规划、标准 | 3n | |||||||||
县(市、区)域规划、标准 | 1n | |||||||||
主持业务改革、工作创新被推广 (5分) | 在全省以上范围推广 | 5 | 5n | 1.推广认定以主管部门正式文件为准。 2.其他参与人员(限3人)按30%计分。 n为项数。 | ||||||
在全市推广 | 3n | |||||||||
在全县(市、区)推广 | 1n | |||||||||
主持组织读推活动、展示展览、业务培训班 (5分) | 省部级以上 | 5 | 2n | 以培训文件为准。 n为项数。 | ||||||
市厅级 | 1n | |||||||||
县处级 | 0.5n | |||||||||
培训授课 (5分) | 省部级以上 | 5 | 5n | 培训级别按主办单位级别确定。 n为培训授课次数。 | ||||||
市厅级 | 2n | |||||||||
县处级 | 1n | |||||||||
专业 成果 (30分) | 学术论文、专著和其他专业作品 (15分) | 专业一级 刊物 | 第一作者 | 15 | 6n | 专业学术论文被《新华文摘》转载,每篇加8分;被《新华文摘》摘要或被《人大复印报刊资料》转载,第一作者每篇加3分,第二作者加1分。 n为论文篇数。
| ||||
第二作者 | 2n | |||||||||
核心期刊 | 第一作者 | 3n | ||||||||
第二作者 | 1n | |||||||||
公开发行刊物、国际会议论文 (第一作者) | 发表在《图书馆研究与工作》上 | 1n | ||||||||
其他 | 0.5n | |||||||||
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文汇报》上发表学术性、理论性文章 | 6n | 文字原则上要求2000字以上,通讯报道不计分。 n为文章篇数。
| ||||||||
在省级党报及全国性专业报上发表学术性、理论性文章 | 3n | |||||||||
专著 | 8n | 专业作品须是正式出版物。 n为作品数。 | ||||||||
独立编译、点校作品 | 4n | |||||||||
著述类作品(第一责任者) | 2n | |||||||||
汇编类作品(第一责任者) | 1n | |||||||||
论文鉴定 (5分) | 5 | 由2位专家对送审论文进行鉴定,取平均分*5%(优秀90-100分,良好70-89分,合格60-69分,不合格0分)。 | ||||||||
研究课题 (10) | 国家级 | 主持/第一执笔人 | 10 | 10n | 1.研究课题须完成结题。 2.省社科联课题参照市厅级计分。 3.省学会课题参照县处级计分。 4.课题组成员排名第二、第三的按50%计分。 5.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资源项目按50%计分。 n为课题数。 | |||||
省(部)级 | 主持/第一执笔人 | 6n | ||||||||
市(厅)级 | 主持/第一执笔人 | 4n | ||||||||
县(处)级 | 主持/第一执笔人 | 2n |
浙江省文物博物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评价量化赋分标准
指标 |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最高 分值 | 打分 说明 | 量化内容和相关说明 | 证明材料页码 | 自评分 | 审核分 | 专家评分 | ||
职业道德 (10分) | 荣誉称号 (5分) | 省(部)级 | 5 | 5 | 获劳动模范、工作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道德楷模等荣誉。取最高分值1次。 | |||||||
市(厅)级 | 3 | |||||||||||
县(处)级 | 1 | |||||||||||
年度考核 (5份) | 优秀等次 | 5 | 1n | n为年度考核优秀次数。 | ||||||||
专业理论知识基础(20分) | 专业基础 (10分)
| 学历学位 (5分) | 博士研究生 (博士学位) | 5 | 按最高学历和学位计分。 | |||||||
硕士研究生 (硕士学位) | 2 | |||||||||||
继续教育 (3分) | 3 | 0.5n | 近5年继续教育每年超过90学时的,每10个学时得0.5分。 n为10个学时。 | |||||||||
专业资历 (10分)
| 专业工作 年限 (4分) | 4 | 0.2n | 从事文博专业工作年限,每满1年给分0.2分,其他专业年限不给分。 n为年份。 | ||||||||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年限 (6分) | 6 | 0.5n | 1.申报副高按已聘专技十级、九级、八级累计年限计算。 2.2.申报正高按已聘专技七级、六级、五级累计年限计算。 3.3.以上累计年限每满1年得0.5分。 n为年份。 | |||||||||
专业工作能力业绩(40分) | 论文鉴定 (5分)
| 总评优秀 | 5 | 由论文鉴定专家给送审论文总体学术水平进行打分。总评分为最终提交鉴定论文的所有鉴定专家的平均分。 | ||||||||
总评良好 | 4 | |||||||||||
总评合格 | 3 | |||||||||||
总评基本合格 | 1 | |||||||||||
总评不合格 | 0 | |||||||||||
工作实绩(10分) | 具体参照《评介条件》第十三条第一、二款 | 2 | 2n | 对应工作实绩,达到一项给2分。 可以累计计分,最高不超过10分。 | ||||||||
获得政府部门颁发的专业奖项 (10分)
| 一等奖 | 国家级 | 10 | 10n | 若为集体奖项,需由所在单位出具申报人具体工作情况说明文件,并列出排名位次。排名第一至第五的分别按100%、80%、70%、60%、50%折分计。 可以累计计分。 n为次数。 | |||||||
省部级 | 8 | 8n | ||||||||||
市厅级 | 6 | 6n | ||||||||||
县处级 | 3 | 3n | ||||||||||
二等奖 | 国家级 | 9 | 9n | |||||||||
省部级 | 7 | 7n | ||||||||||
市厅级 | 5 | 5n | ||||||||||
县处级 | 2 | 2n | ||||||||||
三等奖 | 国家级 | 8 | 8n | |||||||||
省部级 | 5 | 5n | ||||||||||
市厅级 | 3 | 3n | ||||||||||
县处级 | 1 | 1n | ||||||||||
不分等级奖项 | 国家级 | 9 | 9n | |||||||||
省部级 | 7 | 7n | ||||||||||
市厅级 | 5 | 5n | ||||||||||
县处级 | 2 | 2n | ||||||||||
专利 (5分) | 中国专利金奖 | 5 | 5n | 排名第一至第五的分别按100%、80%、70%、60%、50%折分计。 可以累计计分。 n为次数。 | ||||||||
中国专利优胜奖 | 3 | 3n | ||||||||||
中国专利 | 2 | 2n | ||||||||||
入选专业人才工程情况、专家荣誉称号 (10分) | 国家级人才工程 (专家荣誉称号) | 10 | 按入选专业人才工程或荣誉相应等级专家称号的最高等级计分,并且不重复计分,也不累计计分。 | |||||||||
省部级人才工程 (专家荣誉称号) | 8 | |||||||||||
市厅级人才工程 (专家荣誉称号) | 6 | |||||||||||
县处级人才工程 (专家荣誉称号) | 2 | |||||||||||
专业学术成果 (30分) | 论文 (6分) | 国家级论文集上发表 | 作者排名第一至第五分别按100%、80%、70%、60%、50%折分计,其他排名不计分。 | 6 | 1.5n | 1.在SCI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每篇另加1.5分。 2.在核心期刊发表的每篇另加1分。 3.在正式期刊公开发表论文的,每篇按1分给分。 4.在《新华文摘》摘要、被《人大复印报刊资料》转载、在国家级论文集中发表论文的每篇按1.5分给分。 5.在省部级论文集中发表论文的每篇按1分给分。6.在市厅级论文集中发表论文的每篇按0.5分给分。 n为篇数。 | ||||||
省部级论文集上发表 | 1n | |||||||||||
市厅级论文集上发表 | 0.5n | |||||||||||
正式期刊 公开发表 | 1n | |||||||||||
专业著作 (9分) | 9 | 3n | 公开出版专业著作的每部(套)的给3分。 可以累计计分。 | |||||||||
编撰(编译) 专业图书图录 (6分) | 6 | 2n | 编撰(编译)公开出版的专业书籍每部(套)给2分,公开出版的专业图录按每部(套)给2分。 可以累计计分。 n为部(套)。 | |||||||||
承担并完成课题(9分) | 国家级课题 | 9 | 9n | 排名第一至第五的分别按100%、80%、70%、60%、50%折分计。排名第六及以后的按40%折分计。 可以累计计分。 n为次数。 | ||||||||
省部级课题 | 7 | 7n | ||||||||||
市厅级课题 | 5 | 5n | ||||||||||
县处级课题 | 3 | 3n |
附件2
2020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委会申报受理时间安排表
序号 | 所评职务 任职职格 | 专业评委会 | 申报截止 时间 | 备注 |
1 | 艺术系列 中初级职称 | 省文化和旅游厅艺术系列中评委 | 9月30日 | 推荐评审 |
2 | 美术专业 中初级职称 | 省文化和旅游厅美术专业中评委 | 9月30日 | 推荐评审 |
3 | 群众文化 中初级职称 | 市群众文化专业中评委 | 9月30日 | 自主评定 |
4 | 图书资料 中初级职称 | 市图书资料专业中评委 | 9月30日 | 自主评定 |
5 | 文物博物 中初级职称 | 市文物博物专业中评委 | 9月30日 | 自主评定 |
7 | 艺术一级 高级职称 | 省艺术一级高评委 | 9月30日 | 推荐评审 |
8 | 艺术二级 高级职称 | 省艺术二级高评委 | 9月30日 | 推荐评审 |
9 | 美术专业 高级职称 | 省美术专业高评委 | 9月30日 | 推荐评审 |
10 | 群众文化 高级职称 | 省群众文化高评委 | 9月30日 | 推荐评审 |
11 | 图书资料 高级职称 | 省图书资料高评委 | 9月30日 | 推荐评审 |
12 | 文物博物 高级职称 | 省文物博物高评委 | 9月30日 | 推荐评审 |
注:申报截止日期是指全市各地各单位通过平台报送到市三个中评委和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的日期。
附件3
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
单 位 情 况 | 单位名称(盖章) | ||||||||||
编制数 | 专业技术岗位总数 | ||||||||||
岗位 | 等级 | 正高级 | 副高级 | 中级 | 初级及未定级 | 总数 | |||||
核准比例 | |||||||||||
核准人数 | |||||||||||
实聘人数 | |||||||||||
空缺情况 | |||||||||||
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竞聘结果 | 2020年我单位共推出 个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 个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经考核竞聘,确定聘任的在编人员中 人已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直接办理聘任手续, 人目前不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同意推荐参加评审,并承诺在取得任职资格后,按规定及时聘任。拟聘任人员中不具有相应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名单如下: |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现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 聘任专业技术职务 | 聘任时间 | 在聘岗位等级 | 推荐申报职称 | |||||
主管部门意见 |
签 字:
是否同意:
(盖 章) 年 月 日 | 人力社保或人事职改部门意见 |
签 字:
是否同意:
(盖 章) 年 月 日 |
注:该表格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申报职称评审时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