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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旅游民宿评定管理委员会 关于拟认定嘉善亦心民宿等9家单位为浙江省银宿级民宿的公示
根据《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DB 33/T 2048-2017)、《浙江省民宿评定实施意见》、《浙江省民宿评定细则(试行)》(浙旅民联〔2021〕21号)《浙江省民宿评定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2021年等级民宿和文化主题(非遗)民宿评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经民宿业主自愿申报、各县(市、区)旅游民宿主管部门初审,嘉兴市旅游民宿评定管理委员会组织验收,嘉善亦心民宿等9家单位基本达到浙江省银宿级民宿的认定标准,拟认定为浙江省银宿级民宿,现予以公示。
嘉善县:亦心民宿、近云九舍民宿;
桐乡市:乌镇候木民宿、沐舍拾光民宿、大墅民宿、谷屋民宿、慈云晚钟民宿、元古山蓝民宿、清风琅院民宿。
公示期限为12月24日—30日。如对以上民宿的评定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映,同时提供相关依据以及反映人姓名、联系方式等,以便核查。
电话:0573-82159719
地址:嘉兴市中山东路922号,邮编:314000
嘉兴市民宿评定管理委员会
2021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