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文广旅〔2021〕34号于印发《嘉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护航建党100周年平安保障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08 16:23 浏览次数: 有效性:有效

南湖区、秀洲区文化和旅游局,各县(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教育文化体育局、嘉兴港区社会发展局,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执法队):

现将《嘉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护航建党100周年平安保障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嘉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1年3月30日

 

 

嘉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护航建党100周年

平安保障行动实施方案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为深入推进全市文化和旅游领域平安建设,积极营造安全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努力为迎接建党百年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根据上级有关部署要求,结合全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嘉兴无小事,事事连政治”的理念,围绕“忠实践行‘八八战略’新篇章、奋力打造‘重要窗口中最精彩板块’、全力推动嘉兴蝶变跃升、跨越发展”这一主题,着力锻造“唯实惟先、善作善成” 堪当现代化建设重任的文化和旅游干部队伍,坚决扛起“平安护航建党百年”的使命担当,筑牢织密全市文旅系统、文旅行业安全防线,以良好的文化旅游环境喜迎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二)工作目标。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以社会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工作为重点,深入开展护航建党100周年平安保障行动,认真抓好文旅系统内部管理,持续强化文旅行业执法监管,坚决防止发生危害意识形态安全的活动,坚决防止发生严重破坏文旅市场经营秩序的行为,坚决防止发生重大负面影响的网络舆情,坚决防止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群体性事件,坚决防止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全力确保文旅系统、文旅行业安全稳定。

二、组织领导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成立以局党委书记、局长张硕任组长,副局长钱永忠、陈建江、董佳丽任副组长,局机关各处室、执法队以及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护航建党100周年平安保障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执法队,负责全市平安保障行动的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和检查督导等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深入推进平安建设

1.守牢意识形态安全底线。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定期总结、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安全工作,压紧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建设好意识形态宣传阵地,做好文旅宣传推广工作,制定网络舆情应对机制,确保不发生意识形态问题和舆情事件。严把文旅产品意识形态审查关,突出加强政治关、内容关、史实关等内容审查。教育引导广大文艺工作者进一步坚定文化自信,树立高尚情操,创作具有正能量的文艺精品奉献社会、回馈人民。〔责任单位:局机关各处室(执法队)、局属各单位、各县(市、区)文旅局〕

2.扎实做好反恐防暴工作。强化各项反恐怖防范措施和责任的落实,指导公共文化场馆、文旅企业开展常态化反恐防暴工作,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按照行业反恐怖防范标准,配齐配全头盔、防刺背心、钢叉、盾牌、辣椒水等防护器材,落实专人专管,确保防护器材性能良好。建立和完善文旅重点行业单位反恐怖防范应急预案,加强培训和演练,遇有突发事件时会报警、会先期处置、会防护急救、会疏导人员撤离。组织公共文化场馆、文旅重点行业单位开展一次视频监控系统大检查,做到视频监控无死角、无盲区,确保图像清晰完整并保存30天以上。严格值班值守,重点单位、重要部位要实行24小时人员值守,采取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内部巡逻管控,如遇有突发情况及时妥善处置并第一时间上报。〔责任单位:办公室(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处室,下同)、公共服务处、艺术处、资源开发处、市场管理处、广播电视处、文物处、执法队、局属各单位、各县(市、区)文旅局〕

3.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总结提炼文旅市场扫黑除恶三年专项斗争经验,常态化排摸文化和旅游全行业、全领域涉黑涉恶线索情况,深挖“蛰伏”黑恶势力。创新执法监管举措,强化行业源头治理,持续开展各类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文旅市场经营秩序,切实铲除黑恶势力的滋生土壤。加强部门协作,互通工作信息,完善重大线索、重大案件研判会商机制,建立健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工作机制。〔责任单位:执法队、资源开发处、市场管理处、各县(市、区)文旅局〕

4.深化电信诈骗防范宣传。反诈人民战争已列入我市十大民生实事工程,根据《全民反诈防骗民生实事项目工作方案》要求,各地文旅部门要组建一支反诈志愿者团队,牵头组织本单位及其下属单位、行业监管对象开展反诈培训和宣讲,每季度不少于1次,每人每年必须接受1次反诈宣讲培训,并做好学习记录。通过反诈宣传,切实提升系统内部人员和人民群众的自防意识和防骗能力,确保全市文化和旅游系统内部不发生一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责任单位:执法队、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各县(市、区)文旅局〕

5.持续开展禁毒人民战争。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开展禁毒工作,切实筑牢文旅行业禁毒防线。加大对歌舞娱乐场所、旅游饭店等重点单位的监督检查,加强禁毒工作的指导,做好对场所业主、从业人员的禁毒教育,有效预防制止吸贩毒违法犯罪活动。强化文旅系统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组织学习毒品预防知识及涉毒违法犯罪典型案例,提升干部职工识毒、防毒、拒毒的意识和能力。加强禁毒宣传,积极向文旅经营场所宣讲禁毒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督促业主在场所内落实禁毒警示宣传工作。〔责任单位:局机关各处室(执法队)、局属各单位、各县(市、区)文旅局〕

6.保障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全面落实上级关于建党百年安全播出保障工作部署和要求,全力确保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播出安全、传输安全。组织开展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大检查活动,深入查找播出、传输过程中的问题隐患,认真落实整改。强化应急保障能力建设,修订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分层级、分业务开展应急预案演练,严密防范非法攻击、破坏、干扰、插播等事件。要以“安播零事故、传输高质量”为目标,提高安全播出保障等级,加强广播电视节目监测监听。开展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非法销售、安装和使用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行为,联合有关部门开展打击治理“黑广播”专项行动。〔责任单位:广播电视处、执法队、各县(市、区)文旅局〕

7.打击治理跨境赌博活动。深入推进打击治理旅游市场跨境赌博工作,全力维护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查处旅游企业或领队组织旅游者参与境外赌博活动的违法行为,坚决从源头上遏制跨境赌博违法活动。全面排摸涉赌线索,以出境社为重点,对辖区内旅行社、分社、营业网点等单位逐一上门走访排查,深入了解是否存在诱导或组织游客到境外赌场游览、参赌等情况。加强境外旅游目的地“黑名单”管控,强化旅游在线平台巡查,严禁网络平台出现境外旅游目的地“黑名单”的旅游产品。强化社会监督,通过有奖举报等措施,充分发动人民群众积极举报跨境赌博活动线索。〔责任单位:执法队、市场处、各县(市、区)文旅局〕

(二)坚守安全生产底线

8.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慎终如始抓好文化和旅游领域疫情防控工作。公共文化场馆要落实专人负责测温、亮码、戴口罩、日常清洁、通风消毒等防疫工作,保持社交距离,减少人员聚集。A级景区要按照要求认真落实游客戴口罩、测温、亮码、身份证登记等防控措施,做到“非预约不旅游”,坚决杜绝游客瞬间集聚现象。网吧、娱乐场所、剧院要严格落实测温、亮码、实名登记、佩戴口罩、清洁消毒、通风换气等措施,并根据当地防疫要求安排消费者接待人数。旅行社、在线旅游企业要将疫情防控和安全措施贯穿于游客招徕、组织、接待各环节,继续暂停出入境团队旅游业务。A级景区、等级民宿、旅游饭店餐饮服务要严格查验冷链食品“三证明一报告”,确保精准快速溯源。〔责任单位:市场管理处、公共服务处、艺术处、资源开发处、文物处、执法队、局属各单位、各县(市、区)文旅局〕

9.狠抓文物安全保护工作。贯彻落实国家文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全面提升文物安全保护能力。厘清每处文物安全监管职责,实行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示制度,压紧压实文物安全工作主体责任。组织实施文物安全大检查行动,全覆盖检查文保单位和文保点,推进文物安全监管网格化管理,切实根除文物安全隐患。组织开展文物法人违法案件专项整治行动和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依法查处破坏、损毁文物等违法违规行为。创新文物安全监管模式,深入开展民居类文物建筑消防安全三年专项整治行动,逐步构建文物安全监管“一图一库一清单”,推动文物安全监管由“传统式管控”向“精密性智控”转变。〔责任单位:文物处、市场管理处、执法队、文保所、各县(市、区)文旅局〕

10.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推动公共文化场馆、文旅企业建立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加强安全考核,提升安全管理能力。督促公共文化场馆、文旅企业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邀请应急管理、消防救援等部门专家讲解安全生产内容,确保从业人员熟悉掌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推进公共文化场馆、文旅企业开展应急体系建设,加强应急救援装备配备,完善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开展消防、特种设备等实训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指导公共文化场馆、文旅企业完善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绩效考核等制度,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明确排查内容和措施,做到自查自改自报,实行整改闭环管理,防止漏管失控。组织开展文旅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夯实消防安全工作基础。〔责任单位:市场管理处、公共服务处、艺术处、资源开发处、文物处、执法队、局属各单位、各县(市、区)文旅局〕

11.强化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防范。加强文化和旅游市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防范工作,督促指导A级景区、旅游饭店、网吧、娱乐、剧院及公共文化场馆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全面开展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消防车通道、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易燃易爆物品等方面的消防安全达标检查,防范消防安全风险。积极推广政府购买第三方安全生产监督社会化服务模式,以文化和旅游市场人员密集场所及公共文化场馆的消防设施、特种设备、电器电路为重点,定期开展全方位安全“体检”,排查消除各安全问题和隐患。〔责任单位:市场管理处、公共服务处、艺术处、资源开发处、文物处、执法队、局属各单位、各县(市、区)文旅局〕

12.开展旅游安全专项治理。联合交通部门组织开展旅游包车安全整治行动,重点检查旅行社租用旅游客运包车合同签订、资质审核、导游专座和安全带工程执行情况。配合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高风险旅游项目安全规范治理行动,重点整治景区内大型游乐设施及水上漂流、蹦极、索道、玻璃栈道等旅游项目未落实安全规定的行为。严格执行景区游客最大承载量的管控要求,全面评估景区内重点区域和瓶颈线路的瞬时最大承载量,制定分流方案,优化游览线路,科学设置分流节点和分流时长,严防发生拥挤踩踏等安全事故。监督旅游餐饮服务提供单位严格落实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把握好食品采购、加工、留样和保存关,做好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工作,提倡使用“公勺公筷”,落实“光盘行动”,督促旅行社选择卫生信誉良好的餐饮单位就餐,切实保障游客权益。〔责任单位:市场管理处、资源开发处、执法队、各县(市、区)文旅局〕

13.提升自然灾害防范能力。指导公共文化场馆、文旅企业做好防台防汛工作,制定应急预案,备足救援物资,完善应对措施。督促旅行社关注气象预报,科学合理安排旅游线路,避免组织旅游团到汛情、雪情、团雾严重的区域旅游。监督A级景区加强台风、暴雨、寒潮天气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提升自然灾害的预警和防范能力,确保游客生命财产安全。〔责任单位:市场管理处、公共服务处、艺术处、资源开发处、文物处、执法队、各县(市、区)文旅局〕

(三)规范市场经营秩序

14.开展“扫黄打非”专项行动。按照“打防结合、疏堵并举”的工作思路,深入开展“护苗”“净网”“秋风”等“扫黄打非”五大专项行动,有效删除不良网络信息,查缴封堵各类有害非法出版物,严厉打击侵权盗版行为,全力确保意识形态安全和文化内容安全。强化出版物市场监管,全面清查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市场,加强对车站码头、高速公路服务区、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夜市地摊等重点部位的日常管控,严格查缴各类非法出版物,坚决取缔兜售出版物的游商摊点。加强印刷企业监管,重点检查印刷企业 “五项制度”落实情况,依法查处违法违规印刷经营行为,坚决取缔地下印刷“黑窝点”。〔责任单位:执法队、各县(市、区)文旅局〕

15.开展文化市场专项整治。加强网吧场所监管,采取日常检查和错时检查等方式,从严查处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未实名登记、擅自停止经营技术管理措施等违法行为,坚决取缔“黑网吧”场所;同时督促网吧场所做好长时间上网人员劝退下机工作,以防发生上网消费者猝死事件。加强娱乐场所监管,依法查处娱乐场所超时营业、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设置赌博内容的电子游戏机、曲库含有违禁曲目等违法行为,联合相关部门坚决取缔无证娱乐场所。加强营业性演出监管,对涉外、大型搭台等营业性演出活动,要严格落实全程现场监管制度,严防低俗淫秽色情表演等问题发生,依法查处擅自变更演出节目等行为,坚决取缔非法营业性演出活动。〔责任单位:执法队、各县(市、区)文旅局〕

16.开展网络文化专项整治。加强对网络文化经营单位的监控,以网络游戏、网络直播、网络文学、网络音乐等网络平台为重点,组织开展网络文化专项整治行动,严查网络游戏经营单位提供含有宣扬淫秽、暴恐、赌博和违背社会公德内容的网络游戏产品,整治未落实实名注册登记、未实施未成年人家长监护工程等违规行为;严查网络表演经营单位提供禁止性内容、低俗色情表演、价值导向存在偏差、含有“拜金”“炫富”内容及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表演活动;严查网络音乐、网络文学经营单位提供含有禁止性内容产品的行为。〔责任单位:执法队、各县(市、区)文旅局〕

17.开展旅游市场专项整治。规范旅游合同的签订及履行,加大对旅行社低价揽客、不签订旅游合同或签订虚假合同以及导游擅自增加购物和另行付费项目、强迫或者变相强迫、诱骗游客消费(购物)等行为的查处力度。规范旅游广告发布,重点治理线上线下发布虚假旅游广告和违法违规旅游广告,避免误导旅游消费者。规范导游执业行为,重点检查带团导游(领队)的导游证、导游身份标识、导游是否开启“全国导游之家”APP执业、团队行程是否与行程单相符及接受旅行社委派的相关材料等内容,依法查处委派未取得导游证的人员提供导游服务的行为。严厉打击“黑导”行为,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黑导”坚决予以严惩,并列入“黑名单”,予以行业禁入。完善市场监管机制,协调相关部门联合整治未经许可擅自从事旅行社经营业务的行为,严厉打击保健品销售企业、保险企业自行组织旅游作为促销手段的违法行为。加强在线旅游推广平台的监测监管,清理整治网上“不合理低价游”等违法违规旅游产品和信息。〔责任单位:执法队、各县(市、区)文旅局〕

18.开展住宿业专项整治。贯彻落实《嘉兴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深入推进住宿业不主动提供一次性“六小件”用品工作。要坚持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方式,以星级饭店、绿色饭店、特色文化主题饭店为重点,加强对辖区内住宿业使用一次性用品情况的执法监督检查,对屡教不改的违规提供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责任单位:执法队、市场管理处、各县(市、区)文旅局〕

(四)加强宣传教育引导

19.积极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借助新闻媒体、官方网站、微信、微博等渠道,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广泛宣传文化和旅游市场违法违规情形和举报奖励办法,积极营造社会各界力量参与监督的良好氛围。采取召开业主会议、专题培训、签订承诺书等多种形式,加强对文旅行业的教育引导,不断增强业主的守法经营意识。发挥镇(街道)文化站工作人员及文化市场义务监督员的作用,组织开展文化和旅游市场巡查活动,延伸执法手臂,强化社会监督。〔责任单位:办公室、执法队、各县(市、区)文旅局〕

20.发挥文化阵地作用。重视文化队伍建设,加大文艺骨干培训力度,建立资源共享和人才互动机制,发现和培养更多的基层文艺骨干。组织文艺精品创作,创作一批反映扫黑除恶、禁毒斗争、安全生产、防范诈骗等内容的文艺美术作品,积极开展文艺宣传,用优秀的作品来感染人、鼓舞人、教育人。实施文化惠民工程,通过送戏下乡、广场电影、美术作品展览等载体,融入扫黑除恶、禁毒斗争、防范诈骗、安全生产等平安建设内容,采取通俗易懂、寓教寓乐的文艺宣传方式,营造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艺术处、公共服务处、文化馆、美术馆、各县(市、区)文旅局〕

四、工作步骤

(一)攻坚阶段(即日起至6月底)。按照“全覆盖、深排摸、查隐患、控风险”的要求,全面深入排摸检查文旅系统、文旅行业安全隐患,列出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时限,落实责任人员。要针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坚持“零容忍”的态度开展集中整治,挂图作战,逐一销号,切实堵牢漏洞,严控安全风险,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隐患除。

(二)巩固阶段(7月至12月上旬)。按照“强监管、重保障、守底线、固安全”的要求,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强化日常监管,狠抓工作落实。要以决战决胜的姿态和信心,严防死守、攻坚克难,坚决牢牢守住文旅系统、文旅行业安全底线,严厉打击文旅市场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全力确保庆祝建党100周年各项重大活动绝对安全、万无一失。

(三)总结阶段(12月中旬至12月底)。按照“促常态、防松懈、补短板、建长效”的要求,认真总结平安保障行动开展情况,补齐工作短板,固化经验举措,建立重大活动长效保障机制。要继续落实落细文旅系统、文旅行业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振奋精神,防止松懈,常态化盯紧关键门类、关键部位、关键区域、关键环节,扎实做好文化和旅游领域安全稳定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庆祝建党100周年是今年工作的主基调,这既是嘉兴作为党的诞生地、红船起航地的重要使命,也是向全国全世界宣传嘉兴、推介嘉兴的难得机遇。各地要将建党百年平安保障行动作为压倒一切的重大政治任务,始终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市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使命意识,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全力以赴做好各项保障工作。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平安保障行动实施方案,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确定整治的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及重点部位,落实责任分工,确保平安保障行动取得实效。

(二)科学统筹力量,加大监管力度。各地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局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靠前指挥,分管领导要深入市场、亲临一线,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要以“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为基础,综合运用突击检查、重点检查、专项检查和联合检查等方式,加大行业监管力度,善于发现问题,及时有效处置。要科学统筹调配文旅全系统的人员力量,采取网格化管理方式,分区分片包干到人,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各项保障措施落实到位。

(三)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部门协作。各地要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应急管理、卫生健康、消防救援等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适时开展多部门督导检查和联合执法行动,强化协作共管。要充分发挥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作用,定期召开成员单位联席会议,互相通报工作信息,共同研究解决平安保障行动中的突出问题和难点问题,形成分工明确、各司其职、相互支持、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四)强化督导检查,推动工作落实。各地要按照平安保障行动总体安排,以发现消除问题隐患为导向,针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门类、重点场所,列出督查计划,加强工作督导,由局领导带队开展文旅系统、文旅行业全方位督导检查,查找问题,堵塞漏洞,推动各项保障工作的落实。行动期间,市局将不定期组织暗访督查,重点检查各地平安保障行动落实情况,对督导过程中发现问题突出、措施不实、工作不力的地区和单位,将通过约谈、通报、督办等方式,要求限期整改;对因工作失职、渎职而引发的重大案(事)件和责任事故,一律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严格值班制度,畅通信息渠道。各地要加强值班备勤和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值班值守制度、领导带班制度和重要岗位24小时备勤制度,确保通讯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如遇发生文化和旅游领域突发事件,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迅速反应、妥善处置,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逐级上报,严禁迟报、漏报、瞒报。平安保障行动决战阶段实行全天候战备值班备勤,并启动零报告制度。

请各地于2021年12月30日前,将本地护航建党100周年平安保障行动开展情况上报市局。(联系人:朱梦炜,联系电话:821597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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