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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文广旅〔2022〕4号关于公布2021年度嘉兴市乡村文化名师工作室认定结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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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湖区、秀洲区文化和旅游局、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各县(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农业农村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教育文化体育局,嘉兴港区社发局:
根据《关于开展乡村文化名师工作室建设的实施意见》(嘉文广旅〔2019〕31号)文件精神,嘉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组织专家组对全市范围内各县(市、区)推荐申报的2021年度乡村文化名师工作室进行了实地认定。根据专家组的意见,并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决定授予南湖区新丰镇竹林村“晓弦诗文名师工作室”等24个工作室为“嘉兴市乡村文化名师工作室”,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
望各地进一步加强对乡村文化名师工作室的日常监管,确保工作室正常有序运行,进一步加强宣传和成果展示,在促进乡村振兴与文旅融合发展中发挥名师的推动作用。对乡村文化名师工作室的相关扶持奖励,请各地根据《关于支持乡村人才振兴的若干政策措施》(嘉委人才办〔2019〕4号)及实施细则操作办理。
附件:2021年度嘉兴市乡村文化名师工作室名单
嘉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嘉兴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