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号建议的答复
您在嘉兴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创新古镇不可移动文物再利用方式,助力嘉兴文旅融合发展的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对嘉兴文化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局对您的意见建议高度重视,由局长牵头,分管局长具体负责,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建设局开展调研、会商等工作。现就建议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嘉兴是著名的江南水乡,一河十八镇是嘉兴最具特色的文化符号。近年来,嘉兴市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运河沿线古镇保护工作,将古镇旅游发展工作写入政府工作报告。以运河古镇为载体,大力实施“禾城文化复兴”行动,创新“运河古镇+”发展模式,先后投资千亿元,分类分层推进运河古镇保护传承利用,高质量构建运河古镇旅游集群,打响“中国古镇看嘉兴”品牌。
一、坚持“保护第一”,实现文物合理利用
严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新时代文物工作方针,牢固树立“保护文物也是政绩”的科学理念。文物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在城乡建设、老城镇改造中应妥善处理好发展与文物的关系,坚持依法依规,避免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近年来,嘉兴市各级文物部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浙江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浙江省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为准绳,积极履行职责,及时向浙江省文物局、国家文物局上报审批文保单位保护区划内的涉建项目。2023年以来,全市共计有16项涉及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项目得到了国家文物局批复同意,并顺利开工。其中,就有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盐官海塘及海神庙保护范围内小普陀禅寺僧寮危房整治工程。同时,为规范涉及文保单位保护区划的建设项目管理,文物部门加大执法力度,严查未批先建等违法行为。去年,省文物局依法督办海宁市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安澜园、大运河保护区划内的违法建设问题。
二、坚持“规划引领”,促进古镇有序开发
嘉兴市先后出台《嘉兴市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加快推进大运河(嘉兴段)文化保护传承利用的实施方案》《嘉兴市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嘉兴市江南水乡古镇保护办法》《嘉兴市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涉建项目管理细则》,为古镇保护利用提供了法律依据。目前我市历史文化名镇均已按要求编制保护规划,其中西塘、新埭、新仓、乍浦、长安五个名镇的保护规划已经省政府批复实施,乌镇正在启动新一版保护规划的编制。
三、坚持“大局意识”,服务优化营商环境
为服务重大项目,加快项目落地,市级文物部门牵头在土地储备考古前置和文物涉建审批两方面,主动优化流程。一是土地储备考古前置工作流程,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文物局)牵头协调,南湖区、秀洲区和经开区及各县(市)政府与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签订了考古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并积极争取省文物局的支持,指派嘉兴市文物保护与考古研究所、各县(市、区)文物保护所参与考古前置的初步调查工作,大幅缩短了考古前置流程时间。二是完善文物审批程序,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文物局)推动“文物审批一件事”改革,依据文物管理相关法律法规,通过数字化手段,将土地储备考古前置及文物报批两项流程纳入项目审批全流程,确保主要审批环节不遗漏。探索建立文物本体修缮和涉建项目审查转报动态清零机制,根据实际需要组织专家进行设计方案审查,及时出具审查意见,并指导属地文物部门规范开展文物审批。同时,对上报至国家文物局、省文物局的项目做好跟踪服务,主动靠前进行设计方案和文评报告的内容指导,让项目单位在文物审批环节中尽可能“最多跑一次”。
四、坚持“项目为王”,持续打造“中国古镇看嘉兴”品牌
在市级发改、文旅等部门牵头协调下,全市成立由18个古镇组成的“大运河(嘉兴段)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古镇联盟”,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加强部门协同和市、县联动。围绕大运河和江南水乡古镇保护传承利用,市发改委牵头组织“一核十镇百项千亿”工程,市文旅部门牵头实施“禾城文化复兴”行动,以重大文旅项目为抓手,一体推进打造“中国古镇看嘉兴品牌”。乌镇推出“最后的枕水人家”品牌,加快打造富有文化底蕴的世界级旅游景区;濮院古镇围绕“时尚”,投资71亿元打造中国“最时尚”品牌古镇旅游新亮点;西塘古镇实施“生活着的千年古镇”改造提升;盐官古镇以“音乐”为主题,投资108亿元开发大型文旅项目。长安、崇福、沈荡、王店和澉浦等古镇也在开展相应环境整治和景区化建设,充满江南水乡文化魅力的古镇集群正在兴起。同时,为进一步整合红色旅游、古镇旅游等资源,在市文旅局和市交通局的共同努力下,今年又推出了嘉兴古镇旅游专线,实现市中心南湖、月河等景区与乌镇、濮院、西塘、盐官等四大古镇公交的直达互联。
您提出的意见建议十分中肯,对推进古镇保护、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等工作大有裨益。下一步,我市将结合您的建议,在坚持科学规划、保护优先、古为今用、高效推进的原则下,共同探索古镇保护和开发的最佳范式,持续打响“中国古镇看嘉兴”品牌。
一是强化规划保障,依法合理开发。充分发挥历史文化在提升城市软实力和弘扬传承城市文化品格中的引领作用,将文化元素植入城市规划建设,高起点、高标准设计和建设文化标志标识,重拾嘉兴历史记忆,展示城市文化底蕴。对明确要进行保护的历史文化资源,由规划部门统一纳入国土空间“一张图”管控,并牵头各部门做好多规协同审查;对古镇新建重点旅游和民生等项目,优先纳入用地计划,安排用地指标。明确地下文物保护职责和程序,对可能存在历史文化遗存的土地,在依法完成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前原则上不予收储入库或出让。对探明存在文化层的区域划定为文物埋藏区,参考历史文献,对该地区用地进行合理规划,结合古镇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再利用项目库,科学指导项目选址。建立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审查前置工作机制,加强对历史文化核心保护区内建设项目的保护审查,有效遏制建设性破坏行为。
二是开展资源调查摸底,挖掘自身资源禀赋。全面梳理、系统整合分布在古镇中的文物空间资源,采用“绣花”“织补”等微改造方式,推动文物资源再挖掘、再发现,实现文物保护成果再分享、再体验,更好赋能古镇建设与发展。文化遗产是旅游开发的创新源泉,其自身的不可再生性,也能转化成独一无二的旅游资源,为文旅项目带来了天然的独特性和差异性。做好古镇更新过程中的历史文化资源前置评估工作,保护好有价值的各类历史文化资源,实现应保尽保。结合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对嘉兴古镇资源现状进行摸底,作为古镇旅游开发的资源基础,在此基础上针对性制定保护利用方案。以盐官古城为例,在2023年施工过程中,又有新的遗址被发现,根据浙江省文物局的意见,盐官衙署是海宁最为重要的历史和地理坐标,应根据考古成果和历史文献记载,合理安排该区域的项目建设内容,优化提升项目设计方案,建议优先保护展示新发现宋代州府衙署遗迹。
三是推进文物与旅游深度融合。立足古镇文物资源,开展乡村博物馆、开放文保单位等景区化建设,推出红色文化、潮文化、古城文化、名人文化等文旅融合主题游线,精心举办海宁观潮节等特色品牌活动,以文物魅力丰富旅游内涵,以旅游体验促进文物传播。坚持创新驱动,探索市场主体参与文物保护单位闲置空间管理运营途径,推动钱塘江海塘、安澜园、陈阁老宅等文物建筑有效利用,融入现代生产生活。推动展示方式创新,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VR等信息技术,提供可视化、互动化、沉浸式的体验服务。坚持遗产保护与改善民生并重,深度挖掘各类保护对象的文化内涵,提炼展示民风习俗、传统工艺、人物传记等文化遗存,打造“可阅读”“有记忆”“能漫步”的城乡空间。
四是加强政策支持,优化要素保障。各级政府应注重在古镇保护利用中资金、技术、人才等关键要素的必要投入,采取设立专项基金的方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古镇建设,并在经营所得税等方面出台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和个人参与古镇开发,同时,加强古镇保护利用方面的专业人才培养和引进,以实现古镇的可持续发展。
最后,感谢您对嘉兴文化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嘉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嘉 兴 市 文 物 局
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