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全市文化旅游行业防汛安全检查的通知
南湖区、秀洲区文化和旅游局,各县(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文化体育局、港区服务业发展局,嘉城集团,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根据市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关于抓紧开展防汛应急工作的紧急通知》和《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转发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汛期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决定组织开展全市文化旅游行业防汛安全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7月8日
二、检查分组
第一组:由张硕带队,组员汪红星、顾伟建。地点:嘉善县。
第二组:由陈建江带队,组员赵建权、沈宇。地点:桐乡市。
第三组:由董佳丽带队,组员顾天存、宋蔚雯。地点:市本级。
第四组:由许恺京带队,组员朱岩、吴海红。地点:平湖市。
第五组:由赵旭光带队,组员朱建平、岳萍萍。地点:海盐县。
三、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文保单位、A级旅游景区、旅行社等。一是重点检查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近现代建筑的屋面、屋架、墙体、内外排水系统;古遗址基础、墙体以及周边安全隐患等,要认真分析研判文物安全形势,研究防控措施,对目前正在修缮的文物保护单位和工程进行重点排查,切实解决安全隐患。发现文物建筑、古遗址存在安全问题的要启动紧急预案,一旦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二是指导A级旅游景区加强汛期隐患的排查治理,做好防汛隐患和薄弱环节的信息排查、登记、整改,做好汛期巡查与监控,在危险区域增设应急呼救设施,在适当位置增设救援设备,安排救援人员。三是督促旅行社针对旅游团安全工作特点,密切关注汛情预报预警提示,合理安排旅游线路,避免组织旅游团到汛情严重的区域旅游。正在行程中的旅游团一旦遭遇突发汛情,旅行社要采取有效措施应对,并及时调整团队旅游线路。
四、检查要求
1.各地要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做好当前防汛工作的重要性,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防汛工作。狠抓责任落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对汛期文化旅游行业安全工作,尤其是文物建筑、古遗址的安全工作,进行再检查、再部署、再落实。
2.各督查组在规定时间内自行与相关县(市、区)主管部门联系,确定检查对象,排定检查时间及线路,并在督查完成后将检查记录表及检查情况书面反馈给市场管理处。
嘉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0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