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文化和旅游安全及防御强寒潮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2-30 17:01 浏览次数: 有效性:

南湖区、秀洲区文化和旅游局,各县(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文化体育局、港区(综合保税区)社会发展局,嘉城集团,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2021年元旦、春节假期将至,为统筹做好节日期间文化和旅游安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以及防御强寒潮工作,切实保障文化和旅游安全,确保全市广大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力防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

督促A级景区做好大风寒潮和雨雪冰冻天气防范应对工作,及时对积雪积冰严重的景区内道路及栈道开展除冰化雪工作,必要时采取暂停运营、关闭等措施。加强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的检查维护,配备充足的抢险、救生设备,危险地段要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防护栏。抓好冰雪旅游项目安全管理,如有安全隐患要立即停用并整改,部分高空旅游项目在出现大风、雨雪、冰冻等天气时要停止接待游客,确保安全。督促旅行社不组织游客到不具备接待条件的雪场和冰场旅游,认真履行旅游安全告知警示义务,认真执行各项安全制度。行前要密切关注气象预报,留意天气变化。适时采取应对措施,避免旅游团队在恶劣天气长时间进行室外活动。

    二、毫不松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不折不扣抓紧抓实抓细各项常态化精准防控措施,要严格落实“测温、验码、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常通风、勤清洁消毒等常态化防控措施。继续执行A级景区接待游客量不超过最大承载量75%,剧院等演出场所观众人数不超过座位数的75%,上网服务场所、歌舞娱乐场所、游艺娱乐场所接纳消费者人数不超过核定人数的75%的政策,做好清洁消毒和公共卫生。根据全国疫情总体情况和各地防控政策规定,适时调整旅游团队行程;指导旅行社严格落实各地在交通、住宿、餐饮、游览和购物场所等方面的疫情防控要求;指导导游做好游客在乘车、入住、购票、游览、就餐等环节的防控提醒,引导游客科学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做好个人防护。指导旅游饭店严格落实卫生防疫要求,开展定时消杀,实行客房日用品“一客一换一消毒”,实行“公勺公筷”,落实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三、扎实抓好文旅企业安全生产

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层层压实责任,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深入开展A级景区、旅行社、旅游饭店、网吧、歌舞、游艺娱乐等场所安全隐患排查并加强对低温雨雪冰冻等极端灾害天气应急处置。

1.A级景区:制定高峰时段客流量预警和疏散处置预案;落实隐患排查整改工作以及自然灾害隐患排查整治;警示标牌、游步道、防护栏完好;消防设施配备、监控设施完好等。

2.旅行社:签订的旅游合同规范,团队档案完善;不存在超范围经营;按规定投保责任险;使用的旅游车辆资质完备、保险齐全;导游规范服务,及时进行安全提示等。

3.旅游饭店: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落实到位;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消防通道畅通,消防设施设备配备齐全能正常使用;电梯、锅炉等特种设施设备通过检查验收,并定期维护;定期开展员工安全培训,员工能熟练掌握灭火、逃生、急救等应急处置技能以及食品卫生安全等。

4.网吧、歌舞、游艺娱乐场所等文化经营场所: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消防通道保持畅通;消防设施设备配备齐全,能正常使用等。

四、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强化主体责任。各地要充分认识疫情防控和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加强安全检查,确保元旦、春节期间市场安全稳定。

2.加强市场管理,强化执法监管。各地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瞄准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部位、重点时段,要认真、仔细、扎实,切忌搞形式、走过场、不深入。

3.注重宣传教育,强化安全意识。在检查中要做到检查和宣传教育相结合,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意识。

4.加强应急值班,及时报送信息。各地、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假日期间值班、安全检查等工作,确保信息畅通,应急响应及时,切实做好信息报送。

 

 

                   嘉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0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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