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及安全工作督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2-04 11:12 信息来源: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浏览次数:

南湖区、秀洲区文化和旅游局,各县(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文化体育局、港区(综合保税区)社会发展局,嘉城集团,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为贯彻落实《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文化和旅游假日市场工作的通知》《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冬春季和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加强农村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决定组织开展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及安全工作督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和方式

从即日起至2月17日,派出7个督查组,采取实地检查为主方式,对全市文化和旅游领域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等工作进行督查

二、督查主要内容

1.防控工作部署开展情况。是否贯彻落实相关文件精神,部署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假日市场工作并组织实施。

2.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A级景区、旅游饭店、旅行社、网吧、娱乐、演出等文化和旅游场所是否严格落实“测温、验码、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建立健全各项应急处置预案,坚持“人物并防”;是否加强人员健康监测和管理,做好场所的通风换气和清洁消毒、人流控制等工作;是否按照“限量、预约、错峰”的要求,继续执行A级景区接待游客量不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剧院等演出场所观众人数不超过座位数的75%,网吧、歌舞娱乐场所、游艺娱乐场所接纳消费者人数不超过核定人数的75%的政策。旅游饭店是否严格卫生防疫要求,开展定时消杀,落实客房“一客一换一消毒”,落实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查验冷链食品“三证明一报告”,确保精准快速溯源。旅行社、在线旅游企业是否将疫情防控和安全措施贯穿游客招徕、组织、接待各环节,暂停出入境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A级景区、旅游饭店餐饮服务是否严格落实卫生防疫要求,使用“公勺公筷”,落实“光盘行动”,杜绝餐饮浪费。

3.农村疫情防控落实情况。农村、城乡结合部的A级景区、等级民宿是否按当地防控要求,做好戴口罩、测温、亮码、身份证登记等防控工作,做到“非预约不旅游”,接待游客量不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不接待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游客。农村网吧、娱乐场所是否严格落实测温、验码、戴口罩、日常清洁、通风消毒等相关疫情防控工作,接纳消费者人数不超过核定人数的75%的政策。

4.安全生产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文化和旅游场所是否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巡查制度,强化重点环节、重点部位的整治。文物保护单位、公共文化场馆、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等加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旅行社严格审查旅游包车资质,签订规范的租用协议;A级景区在出入口、重要参观点等容易形成人员聚集的区域配备必要的人员设备,加强分流疏导,完善安全预案、安全提示、警示标识,加强特种设施设备安全检查等。

三、分组安排

第一组:由张硕带队,组员顾伟建、执法队1人。地点:海盐县。

第二组:由钱永忠带队,组员朱建平、资源处1人。地点:嘉善县。

第三组:由陈建江带队,组员戴永华、市场处1人。地点:平湖市、港区。

第四组:由董佳丽带队,组员赵建权、广电处1人。地点:海宁市。

第五组:由徐啊峰带队,组员顾天存、文物处1人。地点:桐乡市。

第六组:由周红霞带队,组员朱宇红、执法队1人。地点:南湖区。

第七组:由许恺京带队,组员顾景路、公共服务处1人。地点:秀洲区、经开区。

四、工作要求

1.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主体责任。各地要充分认识疫情防控和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加强安全检查,确保春节期间文化和旅游市场安全稳定。

2.进一步加强服务意识,强化市场管理。各地要结合“三服务”工作,整合统筹检查力量,既要做好督导检查,指导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又要听取基层、企业意见建议,营造良好的文化和旅游市场氛围。

3.各督查组在规定时间内自行与相关县(市、区)主管部门联系,确定检查对象,排定检查时间及线路,并于2月17日前完成,同时将检查记录及结果反馈给市场管理处。

附件: 文化旅游行业安全督查情况反馈表

 

 

嘉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1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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