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文广旅〔2023〕92号 关于公布2023年度第一批旅游业“微改造,精提升”项目示范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0-12 15:57 信息来源:办公室 浏览次数:

南湖区、秀洲区文化和旅游局,各县(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民生事业部,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社会发展与治理部:

根据《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浙江省旅游业“微改造,精提升”示范点认定工作的通知》(浙文旅资源〔2022〕9号)文件精神,经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审核,嘉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抽查验收,并经网上公示,现对南湖区“湘家荡环湖景区地标雕塑项目”等63个“微改造,精提升”项目按照相应类别认定为“浙江省旅游业‘微改造,精提升’示范点”。

 

附件:嘉兴市2023年度第一批旅游业“微改造,精提升”示范点汇总表

 

 

嘉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39月18日 

嘉文广旅〔2023〕92号 关于公布2023年度第一批旅游业“微改造,精提升”项目示范点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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