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质量推进嘉兴市城乡一体“10分钟品质文化生活圈”建设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23-02-21 14:20 浏览次数: 有效性:

南湖区、秀洲区文化和旅游局,各县(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教育文化体育局,嘉兴港区社会发展局,市文化馆(非遗中心)、市图书馆、市博物馆、市美术馆:

为深入贯彻落实《嘉兴高质量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创新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典范城市行动方案》(嘉委办发〔2021〕71号)精神,根据《浙江省“15分钟品质文化生活圈”建设指南》(浙文旅公共〔202210)、《浙江省2022年民生实事工程“15分钟品质文化生活圈”、城市书房、文化驿站建设认定办法》(浙文旅公共〔202211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嘉兴实际,现就高质量推进我市城乡一体“10分钟品质文化生活圈”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圈的界定

嘉兴市城乡一体“10分钟品质文化生活圈”,是指嘉兴市城乡居民走出家门,在步行10分钟左右的范围内,即可到达1个必备的公共文化场馆和3个以上(含3个其他公益性公共文化空间(设施总量不少于4个),文化场馆和文化空间提供高品质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其地域范围城市居民住宅区辐射半径1公里左右,农村居民住宅区辐射半径为1.5公里左右。

二、建设目标

按照与浙江省“15分钟品质文化生活圈”同圈同心、同建设同认定的思路,高质量推进嘉兴市城乡一体“10分钟品质文化生活圈”建设。2022年全市建成“10分钟品质文化生活圈”850个(南湖区、秀洲区各90 个,嘉善县、平湖市、海盐县各105 个,海宁市、桐乡市各160 个,经开区25个,嘉兴港区10 个,鼓励超完成建设目标),2023年开始结合省下达的“15分钟品质文化生活圈”指标确定全市建设任务,到2025年实现“10分钟品质文化生活圈”市域全覆盖。

三、圈内设施

(一)必备公共文化场馆(至少有1个)

1.县(市、区)级以上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馆、美术馆;

2.镇(街道)综合文化站

3.农村文化礼堂、社区文化家园、村(社区)文化服务中心;

4.智慧书房、礼堂书屋、文化驿站乡村博物馆

(二)其他公共文化空间(至少3个)

5.向当地居民开放的纪念馆、陈列馆、名人故居等场馆;

6.与商贸、餐饮、民宿等融合发展的新型公共文化空间;

7.由县以上文旅部门认定的乡村文化名师工作室、文化馆企业分馆、非遗馆分馆、非遗体验点、家庭式文化空间、旅游驿站等;

8.本地文旅部门认定的文化广场等;

9.向社区居民开放的各类企事业单位自有的文体设施;

10.为居民提供公益性服务的体育健身、休闲娱乐、文化分享等公共文化空间。

四、圈内服务

“10分钟品质文化生活圈”应为群众提供场地服务为核心、流动服务为补充、数字服务为提升的体系化、多样化、个性化具有嘉兴地方特色的高品质公共文化服务。                

(一)免费开放

1.“10分钟品质文化生活圈”内的公共文化场馆(空间),坚持公益为主,以人为本,免费或优惠为附近居民提供服务。

2.“10分钟品质文化生活圈”内的公共文化场馆(空间),相关设施开放的时间要求,需满足嘉兴高质量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实现错时开放、夜间开放和节假日延时开放。

(二)空间环境

1.“10分钟品质文化生活圈”内公共文化场馆(空间)的外观和室内设计,应结合设施性质和所在村(社区)的人文精神、生活风格等要素,体现公共文化设施的氛围特点,时尚精致、环境舒适、体验感强。

2.“10分钟品质文化生活圈”的公共文化场馆(空间),应实现室内WIFI全覆盖。

3.“10分钟品质文化生活圈”内的公共文化场馆(空间),应提供无障碍服务,保障特殊群体享受公共文化服务的权益。

(三)信息公开

1.“10分钟品质文化生活圈”内的公共文化场馆(空间),应在显著位置公示开放时间、服务项目、负责人等相关信息。信息公示牌应体现当地特色,与建筑主题和周边风貌相一致。

2.“10分钟品质文化生活圈”所在村(社区)或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要充分发挥“浙江智慧文化云”“文化有约”平台和自媒体优势,及时发布服务信息第一时间群众知晓

(四)智慧服务

1.将浙江省“15分钟品质文化生活圈”应用场景落地,方便群众自主及时参与公共文化服务

2.“10分钟品质文化生活圈”内的公共文化场馆,应实现场馆预约、文化活动报名、文化需求表达等在线服务。

(五)活动开展

“10分钟品质文化生活圈”应常态化线上线下开展丰富多样、群众喜爱的各类文化艺术活动(如文艺展演、展览展示、团队辅导、讲座培训、非遗体验传承、阅读推广等),每周组织线下文化活动不少于1次。

(六)文化骨干

1.“10分钟品质文化生活圈”内,应建立村(社区)文化专职管理员挂钩联系制度,至少有1支10人以上的群众文艺团队,并经常性开展文化艺术普及活动。

2.“10分钟品质文化生活圈”内,至少有1名县级以上文化示范户或乡村文化能人,注册文化志愿者不少于3,并对外公告。

(七)其他服务

1.“10分钟品质文化生活圈”内的公共文化场馆(空间),应居民群众提供便民物品箱、饮水机等设备,方便取用。

2.“10分钟品质文化生活圈”应建立群众意见反馈机制,及时收集群众意见建议并按要求及时反馈

五、体系架构

1.“10分钟品质文化生活圈”内的公共文化空间,应纳入县域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非遗馆总分馆体系之中,实现网络互联互通、资源共建共享。

2.“10分钟品质文化生活圈”内的公共文化空间,应实现县域内的“五个统一”:统一标识、统一信息公示牌、统一发布活动资讯、统一建设标准、统一服务要求

相关

1.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应会同镇(街道)制定“10分钟品质文化生活圈”建设计划,“10分钟品质文化生活圈”和省定“15分钟品质文化生活圈”同圈同心、同步规划、同步推进,科学划定建设点位,重点加强圈内设施建设和服务提供,强化各级各类资投入,确保建设任务高质量完成。

2.鼓励社会力量参与“10分钟品质文化生活圈”建设与服务按照村(社区情况不同,差异化配置文化空间探索多种建设模式积极发动小区物业、群众业余文体团队、志愿者等参与到文化圈服务运营管理中。

3.“10分钟品质文化生活圈”认定程序参照省“15分钟品质文化生活圈”办法执行。请各地根据《浙江省2022年民生实事工程“15分钟品质文化生活圈”、城市书房、文化驿站建设认定办法》(浙文旅公共〔202211精神,做好“15分钟品质文化生活圈”县域申报和初定,市局按“10分钟品质文化生活圈”圈内设施和服务标准要求开展“15分钟品质文化生活圈”复核和向省厅上报。上报认定的省“15分钟品质文化生活圈”,即同步认定为市“10分钟品质文化生活圈”。

4.由于建设“15分钟品质文化生活圈”是省政府民生实事项目,请各地一律按照省厅统一设计并下发的标识要求制作标识牌,按规定挂在圈的圆心,即城市挂在社区或小区门口,农村挂在村委会或住宅集聚区。

 

 

嘉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2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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