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文广旅〔2023〕20号 关于切实做好2023年公共服务条线相关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12 15:25 浏览次数:

南湖、秀洲区文化和旅游局,各县(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民生事业部,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社会治理部,市文化馆(市非遗中心)、市图书馆:

深入开展文化和旅游促进人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市域试点,根据《嘉兴市政府2023年工作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嘉兴高质量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创新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典范城市行动方案(2021—2025年)》,现就切实做好2023公共服务条线相关重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抓好民生实事项目

(一)新建“10分钟品质文化生活圈234个

按嘉兴市标准新建城乡一体“10分钟品质文化生活圈234个,同步超额完成省政府民生实事“15分钟品质文化生活圈”省政府定180个、省文化和旅游厅定198个的建设任务,实现全市城乡“10分钟品质文化生活圈”全覆盖。具体分配:南湖区18个、秀洲区25个、嘉善县64个、平湖市6个、海盐县6个、海宁市64个、桐乡市41个,经开区8个、嘉兴港区2个。

(二)新建智慧书房9个

按照省定《城市书房服务规范》、《关于推进嘉兴智慧书房建设的实施意见》(嘉文〔2018〕33号)和《关于进一步提升公共图书馆总分馆服务体系数智化建设水平的指导意见》(嘉文广旅〔2021〕80号),新建智慧书房9个,超额完成省政府定7个城市书房建设任务。具体分配:南湖区、秀洲区、嘉善县、平湖市各1个,海盐县2个,海宁市、桐乡市、经开区各1个。

(三)新建文化驿站(“禾城艺”站)20个

按照《浙江省文化驿站建设指南》和嘉兴市《关于深入推进“禾城艺”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建设的实施意见》(嘉文广旅〔2023〕15号),新建文化驿站(“禾城艺”站)20个,超额完成省政府定8个文化驿站建设任务。具体分配:南湖区、秀洲区、经开区、嘉兴港区各1个,嘉善县、平湖市、海盐县、桐乡市各3个,海宁市4个。

二、完善总分馆服务体系

(一)新增礼堂书屋60个

参照《关于深入推进“礼堂书屋”建设的实施意见》(嘉文广旅〔2019〕12号),进一步延伸完善公共图书馆总分馆服务体系,因地制宜推进礼堂书屋建设,全市新增礼堂书屋60个。具体分配:南湖区2个、秀洲区3个、嘉善县9个、平湖市8个、海盐县5个、海宁市12个、桐乡市20个、嘉兴港区1个。

(二)文化馆企业分馆22个

参照《关于推进文化馆企业分馆建设的指导意见》(嘉文广旅〔2020〕53号),发挥示范性企业分馆的示范效应,进一步扩大文化馆企业分馆覆盖面,新增文化馆企业分馆22个。具体分配:南湖区、秀洲区、海盐县各2个,嘉善县、平湖市各3个,海宁市、桐乡市各4个,经开区、嘉兴港区各1个。

(三)新增非遗馆分馆13个

参照《关于进一步推进非遗馆总分馆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嘉文广旅〔2021〕107号),结合省市非遗工坊、非遗工作站创建要求,创新非遗传承发展方式,开展“非遗助力共同富裕”试点,新增非遗馆分馆13个。具体分配:南湖区、秀洲区各1个,嘉善县、平湖市、海盐县、桐乡市各2个,海宁市3个。

四)新增文化名师工作室14家

参照《关于开展乡村文化名师工作室建设的设施意见》(嘉文广旅〔2019〕31号),推进乡村工匠、文化能人、非遗传承人等名家大师到村(社区)建立名师工作室,新增文化名师工作室14家,进一步提升文旅融合水平。具体分配:南湖区、嘉善县、平湖市、海盐县、桐乡市各2家,秀洲区、海宁市、嘉兴经开区、嘉兴港区各1家。

三、提升品质生活指数

(一)镇(街道)“品质文化生活圈”品质指数得分占总分比例不低于80%

强化“10分钟品质文化生活圈”建设和服务效能提升,强化“浙里文化圈”平台运用,辖区内镇(街道)全年“品质文化生活圈”品质指数占总分比例不低于80%,按月度公布排名。

(二)全民艺术普及率不低于80%

广泛开展“全民文化艺术节”、“全民艺术普及月”等全民艺术普及活动,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全民艺术普及率抽样调查,各地全民艺术普及率不低于80%。

(三)群众对公共文化服务总体满意度不低于87%

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群众对公共文化服务总体满意度抽样调查,各地满意率不低于87%。

四、推进全域创新发展

推进公共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全域创新,持续发挥历年创新项目的示范带动作用,积极申报市级以上典型案例,在共同富裕、社会建设、公共服务和文旅融合等方面至少有1个项目入选市级以上创新典型案例。

五、强化工作绩效考核

各地文化旅游行政部门要将重点工作任务指标纳入全年工作计划统一部署,细化责任,创新举措,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将根据市委市政府部署,将重点工作任务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推动工作落地见效。

 

附件:2023年全市公共服务条线相关重点工作指标一览表

 

 

嘉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3314   


嘉文广旅〔2023〕20号 关于切实做好2023年度公共服务条线相关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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