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文广旅〔2023〕17号 关于印发2023年度嘉兴市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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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市、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平安办,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民生事业部、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党群工作部:
现将《2023年度嘉兴市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嘉兴市委建设
嘉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平安嘉兴”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2月28日
2023年度嘉兴市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迎接杭州亚运会等重大盛事,根据《浙江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浙广电发〔2023〕10号)精神以及我市有关工作要求,现制定2023年度嘉兴市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整治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深化全市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整治,抓实抓好境外卫星电视管理工作,确保境外卫星电视节目传播秩序安全平稳有序,为杭州亚运会、残运会安全传播做好服务保障,为助力嘉兴打造长三角城市群重要中心城市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整治工作考核对象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对各县(市、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以及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民生事业部、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党群工作部的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整治工作进行年终排名考核评分。整治工作考核项目和评分标准详见《2023年嘉兴市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整治工作考核评分表》(见附件2)。
三、主要整治工作事项
1.辖区内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销售环节的源头治理。
2.辖区内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使用环节的查处整治。
3.辖区内宾馆饭店、公共场所、单位违规接收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查处,以及辖区内接收卫星传送的境外电视节目许可审批的规范整治。
4.辖区内有线电视网络、互联网等其它信息网络非法传送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查处。
四、整治工作组织实施
建立完善市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整治工作小组(见附件1),统筹推进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整治各项工作,协调解决整治工作推进中的困难问题。完善嘉兴市境外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突出抓好境外电视传播秩序管理和整治,切实维护我市意识形态安全。
五、整治工作步骤
整治工作的实施和宣传将贯穿全年,尤其是对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环节、敏感期间要加大检查和整治力度,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的销售、安装和使用。整治工作有关信息和季度报表按要求及时报送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见附件3)。
1.部署整治工作(3月底前)。各地按照方案通知要求,围绕以上四个整治工作主要事项,结合实际,制定落实工作方案,并以专题会议等形式全面部署辖区内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整治工作。
2.集中整治和自查评估(6月底前)。各地对辖区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开展大排查,并将排查情况于4月底前上报至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根据排查情况,组织开展集中整治,同时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查评估,6月25日前书面形式向市局上报集中整治工作情况。
集中整治和自查评估内容主要包括:
(1)建章立制。各地建立完善整治工作领导机制及联络机制,配置专门人员,制定工作计划、方案,推动建立健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指挥,各部门齐抓共管”的综合治理长效机制。
(2)执法检查。各级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是否全力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及时有效查办境外卫星电视节目非法接收传播案件;行政查处案件和移送公安处理案件是否第一时间上报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做到专案专报。
(3)预防预警。各地是否主动对接、会同有关部门,掌握辖区内卫星地面接收设施销售活动情况(包括新型售卖形式,如淘宝、拼多多、闲鱼等网络销售行为),采取有效措施封堵打击非法卫星设施流入和销售源头。
(4)审批换证。各地是否按时规范开展接收卫星传送的境外电视节目许可审批和换证工作,严格“证·实”相符,及时查处清理个人或宾馆饭店等接收单位超范围接收传送境外卫星电视节目违规行为,签定《接收卫星传送的境外电视节目用户信用承诺书》,健全完善持证用户管理档案。
(5)宣传报道。各地是否制定整治工作宣传计划,全面有效开展宣传引导工作,是否通过政府信息网站、广播电视台、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多方位宣传政策法规,宣传擅自销售、安装和使用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的危害性,有效提升宣传力度。
(6)信息保送。各地是否建立信息协作和沟通机制,确保信息沟通和上报渠道畅通,按要求及时上报整治工作信息、季度报表、半年自查评估和年度报告等有关材料。
3.检查督促整改(贯穿全年)。各地要针对集中整治、自查评估、上级督导检查等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抓好整改,认真开展覆盖全域的检查工作,全面细致掌握本地执法整治、审批换证底数。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将把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工作纳入安全播出检查内容,开展联合检查,并不定期开展专项暗访,检查暗访主要围绕四个主要整治工作事项展开。
4.报送考核工作资料(11月20日前)。各地报送考核工作材料主要包括:年度总结报告、组织领导工作部署(包含整治工作方案)、协调联办机制、宣传工作(包含报送工作信息目录清单)、整治检查成效(包含辖区境外卫星电视接收用户清单、本级检查和对下级检查落实情况)、加分事项(包括本级和下级查办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和内容信息。考核工作资料上报电子版,内容严禁虚假编造材料和数据,要求整理规范,排版有序,相关公文需盖有单位印章,考核工作资料应于11月20日前上报至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广电处。
5.组织考核评分(12月)。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结合全年检查情况和各地上报的考核工作资料,对照《2023年嘉兴市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整治工作考核评分表》(见附件2)组织进行考核和评分。
六、工作要求
各地要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境外卫星电视管理和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整治工作,充分利用联席会议机制,切实加强相互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要系统谋划工作,针对今年大事要事多要,重要保障期长的工作要求,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系统分析本地境外电视管理实际情况,提前谋划工作方案、工作举措,有力推进整治工作落地落细落实。要抓好日常监管,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责任,明确职责,做好监督检查、整改落实、信息通报、宣传报道等各项工作,切实维护好本地境外卫星电视传播秩序。
各地相关工作信息、季度报表、情况总结等电子版材料统一报送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广电处。联系人:王震平,联系电话:82159788,邮箱:jxwhjgdc@126.com。
附件:1.嘉兴市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整治工作小组成员及职责分工
2.2023年嘉兴市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整治工作
考核评分表
3.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整治工作季度(年度)报表
附件1
嘉兴市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整治工作小组成员及职责分工
组 长:
周 静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党委书记
副组长:
计学忠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赵建权 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成 员:
张 健 市委政法委平安综治督导室主任
詹红昌 市公安局一支队副支队长
屠维捷 市安全局五支队副支队长
张红林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广电处处长
戴永华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四级调研员
沈 宇 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孔祥杰 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陈金林 市新闻传媒中心市本级农村广播电视
副站长
池胜华 嘉兴华数广电网络有限公司工程维护部副经理
整治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计学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如下:
(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负责整治工作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整治工作方案制定及具体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对各地整治工作的督促检查、考核评价等工作;组织开展整治工作的宣传、信息报送等工作(广电处牵头)。组织开展接收卫星传输的境外电视节目许可审批和换证工作(市场管理处牵头)。指导全市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执法工作;负责查处违规安装和使用卫星电视接收设施行为及超范围接收境外卫星电视节目违规行为;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依法对逾期未自行拆除的用户实施强制拆除(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牵头)。
(二)市平安办:将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整治纳入平安镇(街道)创建考核内容;将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整治工作纳入“三查三整改”工作内容。
(三)市公安局:协助市场监管、文广旅等部门查处非法生产、进口、安装和使用卫星电视接收设施的行为;配合做好逾期未自行拆除用户的强制拆除工作;查处阻碍依法执行公务的人员及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四)市安全局: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对非法进口、安装卫星电视接收设施等行为的行政执法工作;协调相关部门依法对利用卫星电视接收设施散布邪教、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犯罪行为进行查处。
(五)市市场监管局:对擅自销售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发布相关违法广告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处罚。
(六)市新闻传媒中心、华数公司:配合做好辖区范围内非法生产、销售、安装使用卫星电视接收设施情况的调查摸底;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及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制定置换数字电视的相关优惠政策;为相关部门查处非法销售、安装和使用卫星电视接收设施提供人员、技术等方面的支持和配合。
附件2
2023年嘉兴市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整治工作考核评分表
项目 | 检查考核内容 | 分值 | 扣分标准(清单) | 方式 | 得分 | |
平安考核 | 平安考核 事项清单 | 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整治工作不到位 | 累计每项实际扣分 | 在居民区、城乡接合部等处发现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的,每次扣0.5至1分。 | 报市平安办扣分 | |
发现非法卫星接收设施销售门店网点的,发现1次扣1分。 | ||||||
对于上级通报问题整改查处不及时、打击不力的,每起扣0.5至1分。 | ||||||
整治打击不力,发生非法传输境外电视重大案件的,每起扣1分。 | ||||||
考核 评分 | 整治实效 | 部门联办机制开展情况 | 10 | 未建立联办机制,或未开展联合检查扣10分。 | 实地检查、查阅资料 | |
审批换证开展情况 | 10 | 未及时开展扣2分;开展未到位扣35分;完全未开展扣10分。 | 省政务服务网后台统计 | |||
覆盖辖区的督促检查情况 | 10 | 检查未覆盖辖区镇(街道)的,视情扣1-5分;完全未开展对辖区镇(街道)检查的,扣10分。 | 实地检查、查阅资料 | |||
违法违规接收传送境外卫星电视情况 | 5 | 发现1家宾馆扣2分,直至5分全部扣完。 | 实地检查 | |||
省、市级抽查发现问题情况 | 15 | 发现1处销售窝点的,扣5分;发现同一居民区有超过4个以上“小耳朵”的,每超出1个扣1分,直至15分全部扣完。 | 实地检查 | |||
信息报送 | 工作信息报送且数质量达标(信息、图片各10篇(张)以上) | 10 | 少1篇(张)扣1分,直至10分全部扣完。 | 市局统计 | ||
排摸情况、季度报表和阶段总结报告报送情况 | 10 | 未按时报送的,每次扣2分,直至10分全部扣完。 | 市局统计 | |||
整改 查处 | 国家、省里、市里督查案件线索查处整改情况 | 10 | 整改不及时的,每次扣5分;整改结果未及时报送的,视情扣1-5分;未整改的,出现一次即扣10分。 | 市局统计 | ||
考核工作资料 | 整治工作方案按时出台 | 5 | 未及时出台工作方案文件的,扣5分。 | 查阅资料 | ||
资料按时报送 | 5 | 未按时报送的,视情扣1-5分。 | 查阅资料 | |||
真实规范 | 5 | 发现虚假情况的,一次扣1-5分。 | 查阅资料 | |||
内容齐全完整不缺项 | 5 | 内容匮乏、混乱的,视情扣1-5分。 | 查阅资料 | |||
加分项目 | 主动查办案件及报送情况 | 10 | 主动查办并及时专案专报的,每案加2分,未专报的,每案加1分;移交公安的,每案加5分,成功追究刑责的,加10分。 | 报备统计 | ||
创新举措及实效情况 | 10 | 创新举措取得相应成效的,视情加分,最高不超过10分。 | 查阅资料 |
附件3
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整治工作季度(年度)报
类别 | 内 容 |
组织领导 | 本辖区是否建立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整治协调联办机制? (每年度填写一次) |
整治工作是否纳入当地平安综治工作范畴?(每年度填写一次) | |
协调联办机制是否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或部署治理工作(是、否),已召开 次,日期分别为 。 | |
辖区内乡镇(街道)是否开展“无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无“小耳朵”)创建活动? | |
整治情况
| 本季度组织执法共 次(含联合执法 次),出动执法人员 人次,立案 起。 |
本季度共发出整改通知书 份,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墙报、公告等组织宣传活动 次。 | |
本季度对辖区内街道社区、企事业单位、宾馆饭店、家电市场、电器销售门店等共组织检查 次。 | |
本季度取缔非法销售门店网点 个(含非法流动销售点),并收缴非法接收设施设备共 套/件。 | |
本季度用户自行拆除非法境外卫星电视接收设施 座/件,强制拆除 座/件(包括卫星地面接收天线、高频头、解码器、解密卡、接收机等)。 | |
工作亮点 | 本季度整治工作有哪些好的举措或办法,取得何种成效?(空间不够可另附纸张)
|
不足之处 | |
单位意见 |
单位领导签字: 2023年 月 日 |
填表人: 电话: 时间:2023年 月 日
备注:1.此表由县(市、区)文(广)旅(体)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民生事业部、嘉兴港区党群工作部填报,数据截止每季度结束前一周。2023年12月15日前统计和报送全年度统计表格。2.此表纸质一式两份,由单位领导签字后盖单位公章,一份报市文广旅局,一份留填报单位备查。电子版发指定信息接收邮箱jxwhjgdc@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