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文广旅〔2023〕34号 关于开展2023年度嘉兴市公共文化服务创新项目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
南湖区、秀洲区文化和旅游局,各县(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民生事业部、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社会治理部,市文化馆(非遗中心)、图书馆: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战略部署以及市委关于建设高品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要求,深入推动我市公共文化创新发展,更好促进精神共同富裕,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度嘉兴市公共文化服务创新项目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围绕打造长三角城市群重要中心城市的总要求,立足精神共同富裕先行,坚持创新深化、改革攻坚、开放提升,针对公共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发展中的重点难点和突出问题,着力补短板、强弱项、扬优势、塑品牌,力求在体制机制、方式方法、品牌品质、效益效能等方面取得新突破。
1.具有创新性。具有鲜明的时代特点和地方特色,聚焦建设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在生活富裕富足、精神自信自强、社会和谐和睦、服务普及普惠上发挥文化和旅游的创新引领作用。
2.具有实效性。贯彻落实《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以问题为导向,从实际出发,着力解决在推进共同富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矛盾,不断提升服务效能且成效明显。
3.具有推广性。具有明显的示范价值和典型意义,重视制度设计,形成政策体系和工作体系,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
4.具有品牌性。重视品牌推广和媒体宣传,广大人民群众可感可知,受到市内外媒体的关注和重点报道。
二、工作程序
1.项目遴选。各地自行开展创新项目的县级遴选,自行组织项目立项论证,择优产生县级创新项目清单,并于5月30日前,将项目清单(附件1)报公共服务处。
2.项目实施。列入清单的县级创新项目所在单位按计划组织实施,文化旅游部门加强过程跟踪和专家指导,共同推动创新项目取得预期成效。
3.推荐上报。各地从县级清单中推荐不多于3个最具典型性、代表性、实效性的项目,于12月10日前报公共服务处,市级文化单位直接上报。
4.论证评审。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组织省市相关专家召开论证评审会,拟定2023年度嘉兴市公共文化服务创新项目奖名单,具体评审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5.发文公布。拟定的创新奖项目名单经社会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
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从实际出发广泛发动,抓好组织实施。在实施过程中要重视专家指导和跟踪督查,做好经验总结和宣传推广,持续推动嘉兴公共文化服务创新发展,在实现人民群众精神共同富裕和人的现代化方面走在前、作示范。
联系人:公共服务处 顾一星,电话:0573-82133527,手机(浙政钉):13750753515。
附件:《2023年度嘉兴市县级创新项目清单》
嘉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3年4月11日
附件
2023年度嘉兴市县级创新项目清单
县(市、区)或单位(盖章)
序号 | 项目名称 | 申报主体 | 完成时间 | 责任人 | 联系方式 |
此表于2023年5月30日前报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公共服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