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物馆处
机构职能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博物馆事业发展相关规划、政策和标准规范。推动完善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协调博物馆间的交流与协作。指导协调全市博物馆建设和社会文物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市可移动文物资源调查和馆藏文物认定、定级鉴定工作。承担全市可移动文物有关审核、审批事务及资质、资格认定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全市革命文物保护管理利用工作。指导全市民间收藏文物的服务和流通工作,协调开展查扣没收文物的接收工作。负责嘉兴史前文化、运河文化、名人文化等研究、展示和传播工作,提炼嘉兴文化标识。



公开电话 0573-82159755
投诉电话 0573-12345
负责人 韩月
办公时间 9:00—12:00,2:00—17:30(冬令时) 9:00—12:00,2:30—18:00(夏令时)(法定工作日)
办公地址 中山东路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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