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嘉兴新闻奖(广播电视部分)和嘉兴市广播电视新闻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2-23 14:55 浏览次数:

嘉兴市广播电视台,各县(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广播电视台:

根据省广播电视局、省新闻工作者协会、省广播电影电视学会《关于开展2023年度浙江新闻奖(广播电视部分)和浙江省广播电视新闻奖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开展2023年度嘉兴新闻奖(广播电视部分)和嘉兴市广播电视新闻奖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办法

2023年度嘉兴新闻奖(广播电视部分)和嘉兴市广播电视新闻奖评选工作由嘉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嘉兴市新闻工作者协会、嘉兴市广播电影电视学会联合组织开展。结合嘉兴实际,为提高评奖工作效率,在评选嘉兴新闻奖(广播电视部分)和嘉兴市广播电视新闻奖的同时,组织嘉兴市广播电视节目奖中新媒体作品、纪录片、服务类节目、内参、广播电视报刊新闻与专稿等奖项的评选。

二、评选标准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聚焦“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使命任务;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以人民为中心,落实“四向四做”、践行“四力”要求;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弘扬主旋律,讴歌时代精神,具有较高思想水平和价值,引领效果好;坚持新闻真实性原则,内容真实,新闻性强,时效性强,主题鲜明,传播效果佳;坚持守正创新,广播电视特点突出,制作精良,感染力强。

三、评选项目及基本要求

(一)新闻奖(广播电视部分)

共设2个大类、17个项目:广播类8项、电视类9项。

1广播新闻8个子项)

1)消息:迅速报道新闻的作品。时长不超过4分钟。

2)系列(连续)报道:系列报道是指围绕某一主题或已经发生的新闻事件等所做的多角度、多侧面报道,整体策划性强,各单篇作品间关联性强、数量不少于3篇;连续报道是指围绕正在发生的新闻事件连续播出的“跟踪式”报道,单件作品不少于3篇。作品时长以所申报的代表作体裁适用相应项目规定,有一件超长,即视该组作品为超长作品;跨年度作品按作品结束年度申报;按整组报道开头、中间、结尾部分各选一件代表作报送,并附完整目录及1000字以内的报道内容简介。

3)广播评论:对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新闻事件、热点话题、社会现象等进行评析的作品,包括以评论为主的述评性节目。时长不超过15分钟。

4)新闻专题:从不同角度报道同一新闻事件、新闻人物、社会现象的新闻作品,包括深度报道、解释性报道、调查性报道、新闻特写、新闻综述等,时长不超过30分钟。

5)新闻现场直播:与重大新闻事件或突发事件的发生和发展同步采集现场信号并播出,集现场报道、背景介绍与事态分析等于一体的新闻作品。要求以新闻现场音像信号为直播主体,采用音像资料时长不超过整个作品时长的1/3。同等条件下,现场信号为本台自采的占优。对同一新闻事件进行的间断性直播可选取其中1个完整直播段参评。跨年直播的节目,首次播出时间在上一年度,节目主体部分在上一年度完成的计入上一年度。本评选项目不包括纪念会、报告会、文艺演出、工程庆典、剪彩仪式、活动开幕式和以演播室直播谈话等为主体的作品。

6)新闻节目编排:常设的以动态消息为主的集纳式新闻栏目的编排作品,时长不限。

7)新闻访谈节目:主持人与嘉宾就公众关注的新闻人物、新闻事件和热点话题进行讨论的谈话节目和新闻人物访谈节目,要求主持人与嘉宾现场交流谈话占整个节目时长不少于2/3,节目总时长不超过1小时。

8)新闻名专栏:由新闻单位原创并播出有共同特征(同类主题、同类题材、同类体裁)的新闻报道的版块(单元)。要求已连续播出一年以上,年度内播出不少于48周,每周不少于一次。由省广电局、省新闻工作者协会、省广电学会联合另行发文评选。

2.电视新闻9个子项)

1)消息:同广播新闻子项1。

2)系列(连续)报道:同广播新闻子项2。

3)电视评论:时长不超过40分钟,其他同广播新闻子项3。

4)新闻专题:时长不超过45分钟,其他同广播新闻子项4。

5)新闻现场直播:同广播新闻子项5。

6)新闻节目编排:同广播新闻子项6。

7)新闻访谈节目:同广播新闻子项7。

8)新闻名专栏:同广播新闻子项8。

9)新闻纪录片:以纪实手法报道新闻事件、反映社会生活的视频作品(含新媒体新闻纪录片作品),时长不限。

3.署名情况说明

严格和规范署名。主创人员和编辑必须据实申报。超出名额上限的,按“集体”申报。按“集体申报”须附对作品做出核心贡献、主要贡献的人员名单,并按贡献度由大至小排序,名额上限为规定的作者(主创人员)数量上限的2倍以内。

每件作品须申报1—3名编辑。超过3人按集体申报,并附具体名单,按贡献度由大至小排序,最多不超过6人。编辑可与作者(主创人员)重复。

各类别主创人员、编辑署名规范详见附件6《嘉兴新闻奖署名规范简表》。

(二)与新闻奖同时参评的广播电视节目奖项

1新媒体作品

设短视(音)频、新闻直播、创意互动、新媒体主持4个子项。参评对象为市内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单位)主办的新媒体(新闻网站,新闻客户端,微博、微信等各类公共平台上开设的公众号、专号等)以及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机构原创并首发的新媒体作品。

1短视(音)频:时长不超过3分钟,包括单部或系列作品。

1)新闻性短视(音)频:在新媒体发布的新闻性或纪实性视(音)频作品(仅限有新闻资质的新媒体机构报送)。

2)非新闻性短视(音)频:在新媒体发布的非新闻性短视(音)频作品。

2新闻直播:与新闻性事件的发生和发展同步采集现场信号并发布,集现场报道、背景介绍与事态分析等于一体的新闻作品。对同一事件进行的间断性直播选取其中一个完整直播段参评。跨年直播的作品以参评作品主体部分播出时间为准(仅限有新闻资质的新媒体机构报送)。

3创意互动:以用户交互为主要特征,发布方与用户形成完整新闻传播链条的新媒体作品。

4新媒体主持:在新媒体平台上,以单一或融合形态呈现的音视频作品中的主持元素。不含各类广告性质的作品。参评作品时长不超过20分钟,可以从较长的作品中截取其中一个完整片段。

新媒体作品署名要求详见《关于开展2022年度嘉兴市广播电视节目奖评选工作的通知》(嘉文广旅〔2024〕号)

2纪录片4个子项)

1)微纪录片:时长不超过10分钟(含);

2)短纪录片:时长为11分钟—30分钟(含);

3)长纪录片:时长30分钟以上;

4)系列纪录片:集数3集(含)以上,总时长不低于30分钟。(限送3集,须是系列片的第1、第2和最后一集)

主创人员署名以对节目贡献大小顺序排列。微纪录片、短纪录片、长纪录片一般署名不超过6人;系列纪录片不超过10人;所有署名都需注明岗位;超过6人或10人的,按“集体”申报,并附上全体主创人员名单(必须和节目后面的拉滚字幕相符合)。参评作品须于2023年2月28日前在浙江省广播电视局进行备案或经浙江局转报国家广电总局立项,参评作品请提供《浙产电视纪录片题材备案表》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3服务类节目:主要指为公众提供公共安全、法律、科学等公益性服务以及满足受众生产生活需求的广播电视节目。节目形态主要是专题、访谈、咨询、现场报道等,不以大型活动和综艺为节目形态。设广播服务类节目和电视服务类节目2个子项,时长在20分钟以内(含20分钟)。

4内参:通过文字、影像等方式向领导机关和有关部门报送的具有重要参考和决策价值的作品,内容具有不可公开报道的特点。设文字内参和影像内参2个子项。

5广播电视报刊新闻与专稿4个子项):

1消息1000字以内;

2评论1500字(报纸)—2000字(期刊)以内;

3通讯3000字(报纸)—5000字(期刊)以内;

4专访3000字(报纸)—5000字(期刊)以内。

(三)广播电视对外传播节目

设广播对外传播节目和电视对外传播节目2个子项。参评对象为市内广播电视机构组织、参与拍摄制作,并在国(境)外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含海外华文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播出,或在中央、省级外宣媒体,如中央电视台中文国际频道和各外语(英语、西语、法语、俄语、阿拉伯语等)国际频道、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浙江广电集团国际频道、中国黄河电视台等媒体平台对外播出的宣传介绍中国浙江的广播电视节目。参评作品须提供在上述媒体播出的凭据。(因今年广播电视对外传播节目要求于2月7日前报送省局,拟在1月底评选广播电视文艺奖的同时评选广播电视对外传播节目及社教栏目和专题)

四、参评指标

(一)新闻奖(广播电视部分)

市级台广播新闻、电视新闻各15件,每小项各报送1件,其余任选;各县(市)台广播新闻、电视新闻各5件,任选5小项各1件。社会活动不占上述指标。

(二)与新闻奖同时参评的广播电视节目奖项

1新媒体作品:

市级台10件,各县(市)台各4件。

2纪录片:市级台3件,各县(市)台各1件。

3服务类节目:市级台广播、电视各2件,各县(市)台广播、电视各1件。

4内参:市级台3件,各县(市)台各1件。

5广播电视报刊新闻和专稿:市广电报社选报4件,每项1件。

(三)广播电视对外传播节目

市级台广播、电视各2件,各县(市)台广播、电视各1件。

五、参评注意事项

1同一新闻作品,不能同时报送新闻奖不同系列,同一播出机构同一题材的广播或电视作品,在同一系列参评分别不能超过两件。

2鼓励媒体融合报道和应用新媒体传播的作品。

33年内有不良职业道德记录的新闻从业人员参与采编的作品不予评选。

4严禁为评奖而制作、修改节目,对于作弊或未在评选年度播出的节目,一经查实,取消其参评资格或获奖资格并通报批评,停止送评单位一年参评资格。评定结果将在市本级有关网站上公示。

5参评项目、作品时间长度、署名等不符合规定的,即视为不具备参评资格。

六、材料报送要求

1纸质材料:每个参评作品报送文字材料(新媒体类作品含作品二维码、网址)和推荐表一式2份,装订顺序为1份推荐表和1份作品完整文字稿,均为A4纸。其中,新闻奖参评作品填写附件2,新媒体作品及其他奖项请填写附件4,纪录片“丹桂奖”作品填写附件5。参评作品媒体融合报道情况和应用新媒体情况统一填报在“社会效果”栏内。系列(连续)报道类作品必须报送开头、中间(任选1篇)、结尾共3篇代表作品,并附系列(连续)报道作品完整目录(附件3,在“备注”栏内标注代表作)和不超过1000字的报道内容简介。各播出机构和播出频率(频道)名称应按照主管部门批准的《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上载明的规范名称填写。

2电子材料:每个单位报送一个优盘或移动硬盘,文件夹(文件名)中注明:(1)参评单位(一级文件夹);(2)广播、电视或新媒体作品(二级文件夹);(3)参评项目(三级文件夹):作品(文件名:作品标题时长)(里面的内容为:与原版播出作品一致的复制件和全部纸质材料的电子版参评作品的推荐表、简介、文字稿等相关文字材料制作成Word格式电子版。

3技术要求:广播作品制作成128k码率的WMA或MPA格式音频作品;新闻奖电视作品制作成1000k码率,4∶3视频页面比例,页面大小为640×480像素的WMV或MP4格式视频作品。新媒体作品以音视频为主呈现的,参照广播电视作品要求。纪录片“丹桂奖”作品的视频像素、页面比例无要求,视频文件格式为MOVAVIMPGMP4。所有参评作品的视频达到播出标准,声道记录正确,音量符合播出要求。为确保参评作品与首发作品一致,不得对参评作品播出原版进行重新录制、编辑,不得删除片花、广告等任何内容,原作有片头、片尾的,须提供包含有片头、片尾的完整音视频作品。凡发现有删减、不一致或为评奖而重新制作的,视为造假,将不予评选。系列(连续、组合)报道每件代表作文件名上应注明代表作顺序。

七、报送时间及地点

为确保评选工作顺利进行,请各参评单位抓紧做好参评准备工作,并按如下要求及时报送材料:

2024年1月31日前,报送参评作品目录电子稿(附件1)和参评作品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

嘉兴新闻奖(广播电视部分)和嘉兴市广播电视新闻奖评选办公室设在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广电处。联系人:王震平;地址:嘉兴市中山东路922号嘉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707室,联系电话:82159788,13967383285;邮箱:jxwhjgdc@126.com

 

附件:1嘉兴新闻奖(广播电视部分)及有关奖项参评作品报送目录

2嘉兴新闻奖(广播电视部分)和嘉兴市广播电视新闻奖参评作品推荐表

3嘉兴市广播电视新闻奖系列(连续、组合)报道作品完整目录

4嘉兴市广播电视节目奖参评作品推荐表

5纪录片“丹桂奖”作品申报表

6嘉兴新闻奖署名规范简表

 

 

嘉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嘉兴市新闻工作者协会 

 

 

嘉兴市广播电影电视学会 

                                                                                                                     2024年124日
附件1      

2023年度嘉兴新闻奖(广播电视部分)

及有关奖项参评作品报送目录

 

序号

作品标题

时长

主创人员

编辑

参评项目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报送单位意见

 

领导签名:

 

 (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2

2023年度嘉兴新闻奖(广播电视部分)和

嘉兴市广播电视新闻奖参评作品推荐表

作品标题


参评项目


主创人员

按贡献大小排序

主创人员的岗位和姓名,如为“集体”,须以()列具体名单,格式为:集体(××× ×××)

编辑


播出机构

按照主管部门批准的规范的播出机构名称填写

首发日期

填写X月X日X时X分,系列(连续)报道填尚应填写起止日期

频率频道

填写播出该作品的频率、频道名称(按批准的规范名称填写)

作品时长

精确到秒;系列(连续、组合)报道填写完整报道的平均时长

播出栏目


采编

过程


社会

效果


推荐

理由


报送单位意见

 

 

(盖单位公章)

     年    

联系人


手机


电话


 


附件3

2023年度嘉兴市广播电视新闻奖

系列(连续)报道作品完整目录

 

作品标题


单篇作品标题

播出

日期

频率()及栏目名称

时长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此表请附在系列(连续、组合)报道参评作品推荐表后,在“备注”栏注明代表作,3篇代表作必须是从开头、中间、结尾三部分中各选1篇。


附件4

2023年度嘉兴市广播电视节目奖参评作品推荐表

作品标题


参评项目


 

(按对作品贡献大小排序)

主创人员的岗位和姓名:

参与人员的岗位和姓名:

参评单位

按照主管部门批准的规范的播出机构名称填写。

首发时间

填写X月X日X时X分,系列(连续)报道填尚应填写起止日期

播出频率

频道

填写播出该作品的频率、频道名称(按批准的规范名称填写)。

作品时长

系列(连续、组合)报道填写完整报道的平均时长。

播出栏目


采编过程


社会效果


推荐理由


报送单位意见

 

该作品内容真实,相关申报材料属实。同意推荐上述作品参评。

                                      

 

 

                                      (盖单位公章)

                                                   年   月   

联系人


手机


电话


地址


邮编


备注:嘉兴市广播电视新闻奖作品推荐不用此推荐表


附件5

纪录片“丹桂奖”作品申报表

                             申报时间:             

作品名称


制作单位


申报类别

(在相应□内打√)

□     □短片

□     £系列片

作品长度

(集数×分钟)


主创人员:

首次播出机构


首播时间


版权单位


版权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创作及内容概述


播出效果及评价


申报单位意见

 

 

                             签章:

                                   年                                         

填表人:                     联系电话:


附件6

嘉兴新闻奖署名规范简表

序号

奖项

作者

(主创人员)

署名上限

编辑

1

消息

广播

创人员

4

每件作品必须报1至3名编辑,超过3人按“集体”申报,编辑可与作者(主创人员)重复。

电视

创人员

5

2

评论

广播

创人员

4

电视

创人员

5

3

新闻专题

广播

创人员

6

电视

创人员

7

(时长超过30分作品,上限8人)

4

系列(连续、组合)报道

广播

创人员

7

电视

创人员

8

5

新闻现场直播

广播

创人员

9

电视

创人员

10

6

新闻访谈节目

广播

创人员

7

创人员

8

7

新闻节目编排

广播、电视

创人员

3

8

新闻纪录片

广播、电视

主创人员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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