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老旧文娱场所和“九小场所”消防安全全覆盖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13 09:41 浏览次数: 有效性:

关于做好老旧文娱场所和“九小场所”

消防安全全覆盖检查的通知

 

南湖区、秀洲区文化和旅游局,各县(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经济技术开发区民生事业部、港区社会发展与治理部: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会议要求,开展老旧文娱场所和“九小场所”消防安全全覆盖检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一)开业时间在20141月1日之前或近四年内未再次装修的文娱场所

(二)小型娱乐场所(200平方米以下)、小网吧(200平方米以下)、各地已经明确纳管的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

二、检查重点

)合用场所:不得设置在木结构建筑内;严禁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内;其他场所居住与非居住部分应进行防火分隔,紧急情况下居住人员能安全疏散。

(二)电动自行车管理: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区域与居住部分应采用实体墙和楼板完全分隔;电动自行车不得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停放、充电。

(三)用电管理:电气线路明敷时应穿管保护,不得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照明灯具的高温部位不得安装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上;按规定安装漏电保护装置、空气开关。

(四)用火管理:严禁违规电气焊作业;高层建筑、地下室、歌舞娱乐场所、网吧等场所内不得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合用场所内燃气灶与居住部分应进行有效分隔。

(五)装修材料:吊顶和隔墙材料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不得采用聚氨酯泡沫夹芯板等易燃材料装修,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地下建筑的冷库不得使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

(六)安全疏散: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无锁闭、封堵、占用等现象;不得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放置影响疏散、逃生的物品。外窗严禁设置影响逃生、救援的封闭式金属栅栏、广告牌等设施。

(七)设施器材:按规定配置烟感报警器、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和设施,并保持完好有效。

(八)教育培训:单位负责人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教育培训、防火检查、隐患整改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要求;从业人员应掌握基本消防常识,达到懂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会报警、会灭火、会逃生“一懂三会”要求。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充分认清文化和旅游领域消防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站在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高度,全面发动部署、加强指挥调度、压实各方责任、狠抓工作落实。

(二)加大整治力度。各地要对接各级消防部门开展联合检查,找准隐患问题集中的重点领域、敏感场所、薄弱环节,采取精准有力措施重拳攻坚,全面排查整治影响消防安全形势稳定、易造成火灾事故发生的突出隐患问题,强化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依法治理。

(三)注重宣传培训。各地要开展消防基本技能实操实训,了解消防安全应知应会常识,掌握“一懂三会”消防技能。广泛开展消防知识宣传,传播“九小场所”违规住人、安全疏散通道违规堆放杂物、违规安装防盗窗等危害性,推动实现“人人能自救、个个会逃生”。

(四)严格追责问效。各地要求真务实、力求实效,严禁搞形式、走过场。对发现问题不处理的,坚决予以通报批评,问题严重的严肃问责追责。

各县(市、区)请于2月18日前将全覆盖检查情况报送执法指导监督处冯争利


 

嘉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42月7日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