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申报第八批嘉兴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通知
南湖区、秀洲区文化和旅游局,各县(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民生事业部、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社会发展与治理部:
为进一步健全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和《嘉兴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第八批嘉兴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推荐申报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需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保护非遗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
(二)体现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具有重要历史、文学、艺术、科学等价值。
(三)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增强中华民族文化认同、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和可持续发展有积极作用。
(四)具有体现嘉兴人民文化创造力的典型性、代表性,在本行政区域内得到民众广泛认同并具有较大影响力。
(五)在一定群体中或地域范围内世代相传,具有较长的传承历史和清晰的传承脉络,至今仍以活态形式存在。
(六)制定有切实可行的保护措施和保护规划,保护工作富有成效。
二、申报数量
县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统筹本行政区域推荐申报工作,从已经列入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项目中遴选推荐,且推荐申报项目数量不多于10项。市直单位推荐项目数量不多于1项。同等条件下,要关注体现大众实践、覆盖面广、民众参与度高、能够促进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的项目。
三、申报程序
(一)县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汇总所辖区域内推荐申报材料,按照申报条件和申报名额,组织专家对符合条件的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进行筛选、论证、评审,提出推荐名单和推荐意见,经本级人民政府同意后报送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二)市直单位推荐申报的项目,经专家论证并报主管部门同意后,直接向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提出申请。
四、申报材料
(一)推荐申请报告:县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对申报工作总体情况进行说明,并附推荐申报项目清单(见附件1)、县级人民政府同意申报的文件、推荐申报项目已列入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文件。市直单位除申报情况说明外,还应提交上级主管部门同意申报的文件。
(二)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
(三)申报视频及辅助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3)。
推荐申请报告1份;项目申报书用 A4 纸印制,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2份;申报视频光盘一式2份。申报书、申报视频、代表性图片等电子版材料拷至U盘(材料存放形式:第一层县(市、区)名称,第二层十个非遗门类名称,第三层项目名称,第四层项目申报书、申报视频和代表性图片等)。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县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做好工作汇报,加强对推荐申报工作的领导,统筹安排本地区非遗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工作。要精心组织,安排专职部门和专人负责推荐申报,充分发挥传承人、传承群体、专家学者和行业协会的积极作用,广泛听取意见,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和数量要求组织完成推荐申报工作。
(二)严格审核,确保质量。县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市直有关单位要依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推荐项目,坚持标准,严格把关,认真审核材料,做到真实可靠、准确精炼、合理规范,确保推荐项目质量。县级专家推荐意见应从项目的历史文化价值、地域代表性、活态传承保护特点,以及保护单位资质能力、保护计划科学性可行性等方面给出客观的分析评价。凡不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进入市级评审程序。
(三)重视规划,强调责任。严格审核项目保护单位资格,确保保护单位的代表性以及制定和实施保护计划的能力。申报工作中要充分调动有关传承人积极性,吸收其参与项目申报材料准备和保护计划制定工作,确保保护计划的可行性、有效性和长远性。
(四)注重程序,听取意见。为确保评审公正性,凡参加县级推荐申报评审会的专家,按照回避原则,不列入市级评审会相关评审小组名单。各地要实事求是上报项目情况,如发现隐瞒事实、伪造材料等情况,取消评选资格。申报期间,各地各有关单位应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建议进行认真研究,按照相关程序妥善处理。
六、材料报送
请县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和市直有关单位,于2024年10月10日前将推荐申报材料报送至嘉兴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超过申报时间(以当地邮戳为准)的,不予受理。
联 系 人:吴文彬
联系电话:0573—82535130
电子邮箱:22995205@qq.com
邮寄地址:嘉兴市南湖大道1号
邮 编:314001
附件:1.第八批嘉兴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清单
2.第八批嘉兴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书
3.第八批嘉兴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视频、图片及辅助材料制作要求
附件详见: 嘉文广旅〔2024〕42号 关于推荐申报第八批嘉兴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通知.doc
嘉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