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度嘉兴市广播电视播音、艺术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6-04 16:23 浏览次数:

嘉兴市新闻传媒中心,嘉兴华数广电网络有限公司,各县(市)传媒中心(广播电视台)、华数广电网络有限公司:

根据《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主管系列中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浙文广旅职改〔2024〕15号)的工作部署,现就我市做好2024年度广播电视播音、艺术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及广播电视正高级工程师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1根据浙文广旅职改〔2024〕15号文件要求,职称申报与评审统一在《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https://zcps.rlsbt.zj.gov.cn)上进行。请各单位将专业技术人员业绩档案库建设作为一项日常性工作,督促相关专业技术人才及时更新业绩档案。

2各用人单位在推荐上报评审对象时,要提高组织化培养水平,以岗位管理为基础,明确重业绩、重能力的激励导向,做到“评前培养”与“评后使用”有机结合。

3各用人单位要严格申报条件,强化程序管理,维护评审工作的公平、公正。对第二次及以上申报人员,如申报材料中没有新增加的业绩材料,不得申报。

4评审对象的申报材料应真实有效、准确规范,个人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做出承诺。推荐单位要严把审核关,对申报对象上报的材料必须认真核实,签署“核对无误”的字样,由验证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申报对象的基本信息和业绩材料应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申报材料要求

除在管理服务平台在线填报的材料外,需上报以下材料:

1《评审对象花名册》(电子版)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高级每人一式3份,中、初级每人一式2份。

3《推荐   级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专业工作总结》(字数要求3000—5000字,重点说明本人任现职以来的工作业绩和学术水平。第一页须标明参评人员所在单位和姓名,并经所在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用A3复印纸双面打印,正高级40份,副高级30份,中级25份,初级11份,按照《综合表》《专业工作总结》的顺序装订在一起。

4 任现职以来的业绩材料复印件(1份,附目录清单,可装订):

1)获市级一等奖以上的专业获奖证书复印件。其中,提交的集体创作的获奖作品需经相关部门认定,否则一律不予采用。推荐到省里评审的,任现职以前的和市二等奖以下的获奖作品不需提供。

2)任现职以来在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的专业论文、论著原件、复印件(论文需复印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及文章正文一式1份;论著需复印封面、版权页、目录、内容提要一式1份)。要求:申报副高职称的人员须在《推荐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中标明代表作1篇(必须是独著)。

5申报播音系列人员,须提交任现职以来能够反映本人真实水平、时间为10分钟的节目光盘或U盘1份。其中前5分钟为新闻节目,后5分钟为专题节目,电视播音员或主持人的新闻节目和专题节目均须有本人正面图像。

三、其他事项

1事业编制人员需上传《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

2播音系列申报对象需上传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3艺术专业高级职称申报对象,继续采用附加答辩的方式,答辩成绩作为评审的依据之一。

4所有评审材料一次性提交齐全,推荐、委托省里评审材料上报后,不再接受补充材料。

四、材料申报截止日期

广播电视播音、艺术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材料请于6月28日前在《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https://zcps.rlsbt.zj.gov.cn)报送。

人:王震平

联系电话:83686329、82159788(传真)

电子邮箱:jxwhjgdc@126.com

 

附件:2024年度职称评审相关表格及报送材料要求2024年度职称评审相关表格及报送材料要求.rar

 

 

嘉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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