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旅游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旅游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排查整改各类风险隐患,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发生,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入实施“六大行动”,持续推进旅游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推动部门职责更加明晰,“四方责任”更加压实,联合监管更加有力,隐患排查更加深入,问题整治更加闭环,制度体系更加完善,管理基础更加夯实,安全运营更加有序,游客体验更加安心,切实推动旅游领域实现高水平安全和高质量发展同频共振。
二、整治内容
(一)实施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根据文旅部制定的《文化和旅游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聚焦公众聚集场所未申请消防安全检查、旅行社未落实“五不租”、文旅经营单位特种设备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A级旅游景区开放未经过安全评估、营业性演出未经批准、文旅经营单位未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未开展培训演练等6个方面,开展旅游领域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督促文旅经营单位建立完善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畅通重大事故隐患举报渠道,对反映的有关问题依法依规做好核查处理。(牵头单位:市旅游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要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
(二)实施涉旅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整治专项行动。进一步梳理排摸大型游乐设施、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等涉旅特种设备,掌握底数清单和运行现状。督导项目经营单位按照《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完善分级负责的安全责任体系,建立并有效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以及安全“晨会”等工作机制;根据所运营使用大型游乐设施的类别、品种和特性进行定期自行检查,在每日运营前开展试运行和例行安全检查,对乘客束缚装置等安全保护装置进行检查确认,并作出记录;安全管理人员在岗在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安全规范操作;按照《大型游乐设施安全技术规程》(TSG 71-2023)要求安装视频监控设备,覆盖重要运行区域。(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配合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三)实施新业态项目安全隐患整治专项行动。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和“业务相近”原则,进一步明确各类旅游新业态项目安全监管部门,压紧压实属地、部门、企业和岗位责任。各地旅安委要加强部门协同、联合监管,组织对所属旅游新业态项目开展联合安全检查,确保满足安全运营条件。针对涉水项目游客落水、游乐设施故障停机等问题,督促经营单位每日投入使用前,进行试运行和例行检查,对保护装置进行安全确认。特种设备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等必须持证上岗。针对剧本娱乐、密室逃脱等室内密闭场所安全,以逃生疏散为第一要义,重点防范各类火灾诱发因素,重点处置安全通道堵塞、应急照明损坏缺失等动态隐患,对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问题且整改不到位的,协调消防救援部门作出停业整改处理。(牵头单位:市旅游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要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体育局、市消防救援支队)
(四)实施旅游包车安全隐患整治专项行动。旅行社、在线旅游企业要选择符合相应资质的供应商、合作商,导游须持证上岗。旅行社要做好风险评估,合理规划旅游线路,选择安全性、可靠性较高的旅游包车,且旅游包车范围原则上不超过800公里,不组团前往易受自然灾害影响的地区旅游。要制定科学、可靠的应急预案,能妥善处置行程中遭遇的汛情、地质灾害等突发事件。加强联合执法检查,督导旅行社严格执行“五不租”,在订立用车合同时明确约定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安全事项告知责任;督促做好游客乘车期间全程规范使用安全带的提示警示和检查纠正。(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主要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
(五)实施非景区热门游览地安全隐患整治专项行动。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的场地、谁负责”要求,压实属地政府、监管部门、管理和经营单位、体验人员责任。梳理排摸非景区热门游览地(网红打卡点)的底数清单、游览方式、季节时段、风险隐患等要素,贯彻落实涉及自然风貌类、古风古建类、人文生活类、休闲游娱类和未开发区域类等5大类的非景区热门游览地安全管理规范。在非景区热门游览地的必经和主要路口,设置安全警示标识(标牌)、安全操作规程(规则)、安全游览注意事项等,极端天气易发、游览旺季等特殊时段,利用网络平台、广播喇叭等方式加强预警警示,加大人员巡查巡逻,劝阻游客进入危险区域,靠前配置救援力量,提升应急救援能效。(牵头单位:属地人民政府,主要配合单位:各地旅游安全委员会)
(六)实施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问题整治专项行动。对标对表嘉兴市文旅领域安全生产全覆盖检查标准,督促文旅经营单位开展每日安全检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机制,明确企业、领导、部门、岗位等安全生产职责,扩大“吹哨人”覆盖面。推进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及措施,及时修订完善各类应急处置预案,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处置训练演实施率达100%。(牵头单位:市旅游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要配合单位:各地旅游安全委员会)
三、步骤安排
整治时间从即日起至年底,总体分四个阶段有序推进:
(一)动员部署(即日起—2月底)。全面部署旅游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明确时间表、任务书、路线图。各地旅安委要对照行动方案,结合属地实际,梳理细化本地区整治行动任务,制定行动方案。
(二)边查边改(3月1日—3月31日)。各地旅安委要按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相关要求,全覆盖、地毯式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确保排查无死角、无漏洞。对排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实行清单化、闭环式管理。能现场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动纳入集中整改清单,限期整改。重大安全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按时清零。
(三)帮扶指导(4月1日—6月30日)。各地旅安委要协调相关领域专家,有针对性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和指导服务,督促、帮助文旅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筑牢安全防范基础。
(四)巩固提升(7月1日—年底)。各地旅安委要开展整治工作总结评估。注重建章立制,督导文旅经营单位全面梳理经验做法,巩固整治成效,形成一套具有针对性、实效性的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提升安全管理综合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协同监管。各地旅安委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进一步明确部门监管职责,理清任务分工,建立健全部门协同、担当履责的工作机制。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过程检查和指导服务,通过“四不两直”方式,对6大专项整治行动推进情况开展暗访和指导服务,督促旅游经营单位开展隐患自查和闭环整改,坚决杜绝排查整治“走过场”。
(二)强化机制运行。各地旅安委要依托“浙江省安全监管在线”平台,加强旅游经营单位开展整治工作的实时监测,形成日自查、周报送、月会商、常态化检查指导和下发提示单、交办单、督办单等工作机制,确保整治工作落实见效。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地旅安委要积极开展整治行动的社会宣传,教育引导广大从业人员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畅通隐患举报渠道,及时做好举报线索受理和核查工作,推动“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人人能自救、个个会逃生”的良好安全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