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5—2026年度土地储备考古勘探项目合作单位的公告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土地储备考古前置管理规定的通知》《浙江省文物局关于要求做好委托组织实施考古调查勘探事项准备工作的函》等文件要求,现面向全国邀请符合条件的单位合作开展嘉兴地区2025—2026年度土地储备考古前置勘探项目的合作单位遴选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合作期限
2025年7月1日—2026年6月30日。
二、合作内容
合作开展嘉兴市行政辖区内2025-2026年度土地储备考古前置勘探项目。
三、入围数量
考古勘探合作单位入围数量不超过10家。
四、合作单位应当具备的条件
1.拥有国家文物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考古发掘资质。
2.近三年没有发生过重大考古事故。
3.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文物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考古发掘项目负责人资质。
4.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技术标准,无不良从业记录。
合作单位可委派多名符合条件的项目负责人。
五、邀请形式
在嘉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网(https://whgdlyj.jiaxing.gov.cn/)发布申报公告,面向全国邀请合作单位。
六、入围程序
1.发布申报公告;
2.意向单位申请;
3.意向单位资格初审;
4.专家组评审;
5.入围单位公示;
6.合作单位公布。
七、申请材料
意向单位须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申请表(附件,须盖申请单位公章;申请单位为高校的,如盖综合部门公章,需同时出具能够代表高校的情况说明)一式3份;
2.中华人民共和国考古发掘资质证书;
3.委派的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考古发掘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
八、合作要求
1.合作单位接受嘉兴市文物保护与考古研究所委托,签订合作协议,参照国家文物局颁布的《田野考古工作规程》(2009年)、《考古勘探工作规程(试行)》(2017年)和《浙江省文物保护区域评估工作指引》(2019年)及相关要求开展土地储备考古前置勘探工作,并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协议约定任务。
2.合作单位须加强项目经费管理,确保专款专用,项目经费使用符合国家财务与审计规范要求,并与嘉兴市文物保护与考古研究所签订《廉政承诺书》,防止发生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3.合作单位具体负责所承担项目的考古现场、出土(采集)文物标本、资料记录、工地财产和工作人员的安全保卫工作,并与嘉兴市文物保护与考古研究所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落实文物安全责任人公告公示制度,承担相应的安全与法律责任。
4.严格遵守保密规定,未经嘉兴市文物保护与考古研究所书面许可,合作单位不得擅自将合作项目考古勘探成果予以公开或发表,也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有关合作项目的任何信息。
5.合作单位须主动接受监督,并协助做好国家、省、市可能组织的检查、评估、论证、验收等工作;对嘉兴市文物保护与考古研究所提出的,或检查、评估、论证、验收时可能提出的意见进行及时整改。
6.合作单位应确保工地长期保持有一定数量的有经验的考古专业人员和足够的技术人员;合作单位项目负责人须指导现场勘探工作。
九、其他事项
1.申请表接收截止时间:2025年6月19日17:00。
2.接收邮箱:jxwbs01@163.com。
3.评审时间:2025年6月20日14:30。
4.合作期内,合作单位违反相关管理规定被清退的,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遴选;出现廉政问题或者重大安全、违纪违法事件的,立即停止合作,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且今后不得成为合作单位。
5.项目合作协议仅限嘉兴市文物保护与考古研究所与合作单位双方签订。
十、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嘉兴市文物保护与考古研究所
地 址:嘉兴市环城西路1号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573-820621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嘉兴市南湖区庆丰路与九曲路交叉口徽商大厦26楼求是招标
联系人:刘璐
联系方式:0573-88882505
附件附件·(定)关于申报2025—2026年度土地储备考古勘探项目合作单位的公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