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嘉兴市九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09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5-06-24 14:31 信息来源: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浏览次数:

张利华代表:

您在市九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复兴非遗技艺,推动嘉兴市非遗创新与传承的建议》(第209号)收悉。首先,感谢您对非遗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局对您的意见建议高度重视,由局长牵头,分管局长具体负责,会同市财政局开展调研、会商等工作。现就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做好非遗的传承与发展”的建议

嘉兴市按照统筹协调、分类实施、有序开展的原则,全方位推进非遗体系建设。通过制度设计,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国家、省、市、县四级非遗名录体系。目前,全市拥有人类非遗2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15项,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78项,市级项目367项。先后制定《嘉兴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发展规划纲要》等2个总体规划和《嘉兴市蚕桑丝织文化生态区保护规划》等5个专项规划。相继出台代表性项目、传承人管理办法等4个文件。组建78人非遗保护专家队伍,发布《嘉兴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白皮书》,客观分析全市非遗保护现状。策划非遗访谈直播系列节目《非遗客厅》,推出《今朝守艺人》短视频,与电视台合作拍摄《非遗,我来啦》综艺节目,开展《主播说非遗》92.2电台直播活动,共播出60期。“我为非遗代言”直播活动在新华网、凤凰网、新浪新闻等长三角11个城市10余家国家级新媒体平台同步分发、转播,全网曝光量超千万。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健全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动态更新四级非遗名录,做好第六批嘉兴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工作。

二、关于“多渠道筹措非遗传承经费与资源”的建议

市财政局每年安排相关资金支持非遗保护工作,2025年,市财政局共安排非遗保护经费177.8万元,同比增长40.1%。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浙江省非遗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专家作为文化遗产保护名家申报文化名家工作室,首次被评为嘉兴市文化名家工作室或三年复评通过保留的,各给予一次性5万元的经费补助。2008年10月,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嘉兴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民间老艺人)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嘉政办发〔2008〕132号)目前,我市已公布两批相关传承人(民间老艺人)共32人,每人每年发放2000元。此外,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分别发放20000元和8000元。同时,各县(市、区)还对不同级别的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有不同程度的财政补贴。以乌镇景区等19个省级非遗旅游景区为重点,振兴最具记忆的非遗项目,恢复最具味道的非遗“老字号”。其中,“中华老字号”6个、“浙江老字号”16个。建立传统工艺项目库,蓝印花布印染技艺入选首批国家传统工艺振兴目录,硖石灯彩、京砖烧制技艺等8个项目列入首批省级传统工艺振兴目录。发挥非遗龙头企业引领作用,成功培育以“杭白菊”“传统纽扣”等技艺为核心的7家省级非遗生产性保护基地。以五芳斋集团上市为契机,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创新,探索新型文化消费业态。据统计,“非遗购物节(浙江消费季)”的线上销售额分别为6.97亿元和8.36亿元。2025年,“与辉同行”莅临嘉兴,对嘉兴非遗相关产品如五芳斋、杨庙雪菜等进行了带货直播,是嘉兴非遗在产业发展道路上的重要一笔。下一步,我们将不断优化非遗保护经费使用结构,向濒危项目、年轻传承人倾斜。扩大文化名师工作室评选范围,新建文化名师工作室13家。推动产业融合升级,新建非遗工坊7家,鼓励社会资本多方式参与。

三、关于“搭建非遗文化交流平台”的建议

我们瞄准旅游新消费、新体验,开发非遗主题精品线,以“跟着非遗游嘉兴”为主题,推出“南湖·漫步老城厢”等9条非遗旅游线路,串联全市58个非遗体验点、119家乡村文化名师工作室,年接待游客量达70余万人次。加快推进综合馆、主题馆、乡村馆、研学基地的“三馆一地”模式,全市已建成各类非遗场馆44个。创编音乐剧《五色螺》、琵琶音乐剧《湖上琵琶行》,源于国遗项目嘉善田歌的越剧《五姑娘》获国家文华大奖。与嘉职院联合成立全省首个非遗学院,围绕打造非遗研究培训、传承传播、创造转化、创新发展等4个基地,构建集人才培育、资源共享、技术创新、社会服务四位一体的“校地合作共同体”。截至目前,开展非遗科普化教育8000人次,培养2个年级10个班级学生约500人次。下一步,我们将努力构建非遗消费和交流平台,以“地域特色+非遗元素”为方向,开发具有独特IP价值、回味体验的消费项目。利用高职院校、设计机构和创意企业优势,帮助传承人入驻电商平台,联合建设传统工艺工作站(基地),构建以传承人为核心的工作室,加快非遗成果的转化利用。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非遗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嘉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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