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娱乐场所公示

发布日期:2025-07-10 09:35 信息来源:办公室 浏览次数:

本行政机关于2025年710日受理嘉兴市新辉娱乐管理有限公司提出的设立歌舞娱乐场所的行政许可申请。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日期自2025年710日至2025年723日:

名  称:嘉兴市新辉娱乐管理有限公司

场所地址:浙江省嘉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台升国际广场7幢101室-1

场所面积:2292平方米

经济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歌舞娱乐(卡拉OK,包间19间)。

法定代表人:黄富林,性别:男,户籍所在地: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投资人:吴丽燕,性别:女,户籍所在地: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

如发现公示事项不符合《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办法》规定的或有其他不实之处的,请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本行政机关反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利。有关人员可以于公示截止之日前向本机关提出听证申请,本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组织听证。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本机关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依法组织听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

(本机关联系地址:嘉兴市中山东路922号,联系电话:0573-82159769)

                   

嘉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5年7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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