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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公共服务与艺术处(非物质文化遗产处)
机构职能
负责全市公共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文艺事业。负责文艺院团管理,指导文艺精品创作生产、艺术展演展览以及重大文艺活动等工作。
公开电话
0573-82159767
投诉电话
12345
负责人
秦怡
办公时间
9:00—12:00,2:00—17:30(冬令时) 9:00—12:00,2:30—18:00(夏令时)(法定工作日)
办公地址
中山东路922号
邮编
3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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