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服务与艺术处(非物质文化遗产处)
机构职能

负责全市公共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文艺事业。负责文艺院团管理,指导文艺精品创作生产、艺术展演展览以及重大文艺活动等工作。

公开电话 0573-82159767
投诉电话 12345
负责人 秦怡
办公时间 9:00—12:00,2:00—17:30(冬令时) 9:00—12:00,2:30—18:00(夏令时)(法定工作日)
办公地址 中山东路922号
邮编 31400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