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文广旅〔2023〕5号 关于公布2022年度嘉兴市文化驿站、非遗馆分馆与文化馆企业分馆认定结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2-23 14:38 浏览次数:

南湖区、秀洲区文化和旅游局,各县(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民生事业部,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社会发展局,市文化馆(市非遗中心):

根据《浙江省文化驿站建设指南》(浙文旅公共〔2022〕8号)、《关于进一步推进非遗馆总分馆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嘉文广旅〔2021〕107号)、《关于推进文化馆企业分馆建设的指导意见》(嘉文广旅﹝2020﹞53号)文件精神,嘉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组织核查组对2022年各地申报的文化驿站、非遗馆分馆与文化馆企业分馆建设情况进行了实地核查。根据核查组的意见,在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认定“厚德书咖文化驿站”等8家文化驿站、“南湖区非遗馆南湖街道分馆”等12家非遗馆分馆、“南湖区文化馆龙庄润分馆”等32家文化馆企业分馆达到建设标准,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

望各地进一步加强文化驿站、非遗馆分馆与文化馆企业分馆的运行管理,确保设施正常有序开放,加强宣传与成果展示,着力提升服务效能,不断满足基层群众精神富有的新要求。

 

附件:2022年嘉兴市文化驿站、非遗馆分馆与文化馆企业分馆名单

嘉文广旅〔2023〕5号  公布2022年度嘉兴市文化驿站、非遗馆分馆与文化馆企业分馆认定结果的通知.docx

 

 

嘉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3117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