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文广旅〔2024〕19号 关于开展2024年度嘉兴市公共文化服务创新项目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4年度嘉兴市公共文化服务创新项目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
南湖区、秀洲区文化和旅游局,各县(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民生事业部、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社会发展与治理部,市文化馆(非遗中心)、图书馆: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落实省委、市委关于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系列部署要求,扛起“在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上积极探索”重大使命,持续推动我市公共文化服务创新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度嘉兴市公共文化服务创新项目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内容
围绕“着眼长三角、聚合大嘉兴、建强主城区,加快打造长三角城市群重要中心城市”,立足精神共同富裕先行,坚持创新深化、改革攻坚、开放提升,以加强“三支队伍”建设为牵引,针对公共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发展中的重点难点和突出问题,着力补短板、强弱项、扬优势、塑品牌,力求在体制机制、方式方法、创建创强、品牌品质、效益效能等方面取得新突破。
二、基本要求
1.坚持创新引领。具有鲜明的时代特点和地方特色,聚焦建设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在生活富裕富足、精神自信自强、社会和谐和睦、服务普及普惠上发挥文化和旅游的创新引领作用。
2.坚持问题导向。贯彻落实《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以问题为导向,从实际出发,着力解决在推进精神共同富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矛盾,不断提升服务效能且成效明显。
3.坚持体系完善。具有明显的示范价值和典型意义,重视制度设计,形成政策体系和工作体系,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
4.坚持品牌塑造。重视品牌推广和媒体宣传,广大人民群众可感可知,受到市内外媒体的关注和重点报道。
三、工作程序
1.项目遴选。各地各有关单位根据实际开展创新项目的当地遴选,独立组织项目论证,择优产生县级创新项目清单,并于4月30日前,将项目清单(附件)报公共服务处。
2.项目实施。列入清单的县级创新项目所在单位按计划组织实施,市文化广电旅局将加强过程跟踪和专家指导,共同推动创新项目取得预期成效。
3.推荐上报。各地从当地清单中推荐不多于3个最具典型性、代表性、实效性的项目,于12月5日前报公共服务处,市级文化单位直接上报。
4.论证评审。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组织省市相关专家召开论证评审会,拟定2024年度嘉兴市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创新奖名单,具体评审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5.发文公布。拟定的创新奖项目名单经局党委会研究并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
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从实际出发广泛发动,抓好组织实施。在实施过程中要重视专家指导和跟踪督查,做好经验总结和宣传推广,持续推动嘉兴公共文化服务创新发展,为全市在全省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中勇挑大梁、勇立潮头提供强大精神文化力量。
联系人:公共服务处 顾一星,电话:0573-82133527。
附件:嘉文广旅〔2024〕19号 关于开展2024年度嘉兴市公共文化服务创新项目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docx
嘉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4年3月12日